女子7千元办终生卡因爽约被终止服务,美容店:我们没义务给其他门店做售后

7 年前,长沙的刘女士在一连锁美容店 " 苗方清颜 · 皮肤管理 " 南门口店充值 7000 元,办理了祛痘终生卡,并购买了一些产品。
在南门口店给刘女士服务了几次后,由于经营不善,便将她转至了黄土岭店,随后又转至北辰店,最后转至了河西店。
今年,刘女士在两次预约又爽约后,被河西店方告知,将终止为她服务。刘女士表示,她在办卡时并没有给她合同,双方也并没有约定爽约则会终止服务,故门店无权单方面终止服务。
7 月 9 日," 苗方清颜 · 皮肤管理 " 河西店店长称,该连锁品牌的门店均系独立法人、各自经营,没有义务负责其他门店的售后,且刘女士预约后存在爽约不回消息的行为,并认为刘女士声称的没有合同系不可能的。
当日,苗方清颜品牌方官方客服表示,如刘女士有合同,则可以介入协调其他门店来负责售后,但目前没有合同,故无法安排至其他门店。
7 月 9 日,刘女士告诉晨意帮忙记者," 我大概 2018 年办的终生祛痘卡,办了没多久,还买了一些产品。"
在刘女士提供的一些付款记录中,记者注意到,可追溯到记录的款项共有 13000 多元,大部分于 2021 年至 2022 年在黄土岭店消费,但刘女士未提供办卡时 7000 元的消费记录,其表示,因更换手机,一些记录已经丢失。
△刘女士向 " 苗方清颜 · 皮肤管理 " 黄土岭店的转账记录
刘女士解释," 我在那里(南门口店)做了没多久,就把我推到了黄土岭店,没多久又把我推到北辰店,北辰店服务没多久,又把我推到河西这个店。"
刘女士称,自己今年预约祛痘美容的次数不多," 爽约过 2 次,河西这个店以多次爽约为借口拒绝为我服务。"
刘女士认为," 又没有约定说爽约就不能服务了,他们要么就退我钱,要么就继续服务我。"
门店院长:加盟店各店独立,无义务给其他门店会员做售后
品牌方:没有合同无法协调到其他门店售后
当日,晨意帮忙记者与刘女士一同来到了位于银盆岭万达广场的 " 苗方轻颜 · 皮肤管理 " 河西店。
院长告诉记者,他们系加盟该品牌,每家店各自独立,法定代表人也不同," 本身同城(门店)就不做售后,我们是竞争关系,而且老板都不一样。"
对于售后,院长表示,他们并无义务为其他门店的会员进行售后," 她不是在我这办的卡。"
院长透露,因自己店负责人与北辰店负责人关系较好,故一开始还是同意刘女士到河西店来继续进行美容,但因为预约出现了矛盾,或将影响店内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故选择终止服务," 比如她约的 6 点,但 6 点没来,店员跟她发信息她不回。"
院长认为,刘女士的要求并不合理," 她要求我们给她退款,她说我们给她服务了(又终止)就要给她退款,有没有这种道理?"
随后,记者联系了苗方轻颜品牌方的官方热线,客服表示," 如果你想维权的话,只能联系当时办卡的门店,因为咱们的门店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
对于能否协调售后,客服称," 如果说现在有合同的话,可以安排售后部门看下合同,看能否联系其他门店问问是否能做售后服务。"
刘女士否认在办卡时有签署合同,院长表示 " 怎么可能 ",认为如办卡,门店应当会签署相应合同。
客服称," 手里没合同的话,其他门店肯定是不能接收的,因为现在没办法证明您的(终生卡会员)身份,系统只能在办卡的门店系统里查询到,公司没有联网系统。"
对于本事件中的焦点问题,记者咨询了湖南湘鼎律师事务所王璐律师。
王璐称,刘女士在南门口店充值办理终生卡,现无法无法享受服务,根据合同相对性,她可向南门口店要求退还未服务的充值费用。即便门店闭店,也可根据门店性质,要求经营者承担责任。
王璐表示,对于其他门店,如果没有签订相关补充协议,无法要求其退款。
王璐认为,如果充值门店与品牌方为加盟关系,品牌方无需承担责任,但如果是具有高度一致的经营外观,且未注明加盟店,可能认定品牌方存在一定监管、督促过失,但品牌方却因加盟获得一定利益,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具体比例由法院裁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