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秀房产基金计划发行人民币中期债券,总额不超过50亿元

7月15日,越秀房产信托基金(越秀房产基金)宣布,计划在中国发行人民币中期债券,以偿还现有债务。
内容有关发行人统一注册将由发行人发行并由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信托人且仅限于对越秀房产基金的资产具有追索权)担保的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多品种债务融资工具。
此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公告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并于同年12月21日获得批准。债券期限为三年,发行方式将通过集中簿记建档及集中配售进行,发行额度将根据簿记建档当日市场情况决定。
所得款项净额将用于偿还越秀房产基金的债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越秀房产基金的借贷总额占总资产比率约为47.5%。
财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6月,越秀房产基金总资产约438.78亿元,总权益166.91亿元,总负债271.87亿元,总债务204.97亿元。
越秀房产基金管理人强调,建议发售需要根据当前市场情况而定,发行人未必会进行建议发售。同时,管理人将根据房托基金守则于需要时就建议发售的任何进一步变动或更新发出进一步公告。
越秀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根据汇丰机构信托服务(亚洲)有限公司(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信托人,以下简称“汇丰信托”或“信托人”)与越秀房托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越秀房产基金的管理人或“管理人”)于2005年12月7日订立的信托契约组成的香港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基金于2005年12月21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证券代码00405.HK。
目前,越秀房产基金的物业组合包括位于广州的六项商用物业,位于上海、武汉和杭州的各一项商用物业以及位于香港的两层商用物业。
截至2024年6月末,广州越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通过越秀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越秀地产”)和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越秀房产基金44.03%的已发行基金单位,为越秀房产基金的第一大基金单位持有人。越秀集团和越秀地产均未将越秀房产基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越秀房产基金无实际控制人。项目退出方面,自越秀房产基金2005年上市以来,仅广州新都会项目因运营不达预期于2018年12月退出,溢价率约5.8%。
2024年6月末,越秀房产基金总债务中非人民币占比约59%,考虑到基金旗下资产多集中在中国大陆,存在较高的资产债务错配风险,债务币种结构有待优化,基金未来汇率风险敞口管理情况及融资成本控制情况有待观察。从盈利指标来看,2022年大额汇兑损失使得净利润率由正转负,2023年受借贷成本上升影响,净利润率仍处于负值区间;总资产收益率随着EBIT波动呈先降后增态势。2024年1-6月,受物业租赁收益下降影响,基金收益同比下降2.52%,除所得税后及与基金单位持有人交易前仍为亏损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