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拟规定外卖电动自行车发放专用号牌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5年09月25日 00:57:17

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 9 月 24 日召开。会议审议《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本次修法,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要求贯穿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全场景。

修订草案调整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至十六周岁,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同时,明确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制度,如明确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者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

将安全要求贯穿非机动车各环节、全场景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作关于《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的说明。崔杨介绍,2018 年 11 月 1 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条例》的施行对于治理超标电动自行车乱象,提升我市非机动车管理能力和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 近年来,随着非机动车出行、健身以及用于互联网租赁、外卖、快递等生产经营活动的需求增加,非机动车各环节均暴露出新的问题,交通安全与市民需求、行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崔杨在作说明时说。

2024 年 5 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市政府办公厅也印发了本市的整治行动方案,全面加强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通行、停放、充电全链条管理,积累了丰富经验需要上升为法律制度,也梳理出一些亟需立法解决的新问题。如非机动车登记制度需要进一步补充,停放秩序问题需要解决,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需要完善,充电换电设施需要加强管理,快递和外卖企业主体责任需要明确," 暴骑团 " 行为需要规范,等等。

本次修法,以产品国家强制标准为依据,将产品安全、通行安全、消防安全要求贯穿非机动车生产、销售、登记、使用、停放、充电各环节、全场景,解决与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电池和乘员头盔等相关的突出问题。同时,修法直面非机动车管理中面临的痛点、难点、热点问题,规范车辆载人、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电动自行车经营等活动。

明确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的五种行为

修订草案完善产品生命全周期管理。明确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池、充电器、乘员头盔应当符合国家标准,依法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完善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制度,鼓励在本市销售小型化、轻便化的电动自行车。按照国家规定明确超过生产日期五年的电动自行车电池应当进行安全性评估。

明确电池生产、销售者提供回收电池服务并依法处理。明确禁止生产、销售拼装电动自行车,并补充了非机动车的违法改装、加装行为。

如修订草案明确,禁止对电动自行车实施的五种行为,包括拼装电动自行车;改装、加装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电池等动力装置;拆除或者改动限速处理装置;改装、加装车篷、车厢、座位、照明装置、高分贝喇叭等装置或者设备;其他影响通行安全的改装、加装行为。

调整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至十六周岁

此次修法,在完善非机动车通行安全方面作出了多项规定。如明确可以上路行驶的非机动车类型。进一步完善驾驶人通行规则方便群众知悉,明确未经批准不得占用道路开展竞技性、规模性骑行活动。

调整电动自行车可载未成年人年龄至十六周岁,驾乘电动自行车应当佩戴乘员头盔。明确滨水步道、绿道的通行规定。修订草案还明确有关部门应根据交通管理措施及时增设、调换、更新限速、禁行等交通标志、标线。

在停车设施和充电换电设施管理方面,修订草案明确非机动车停车设施以配套建设为主、独立建设为辅、临时设置为补充。明确停车设施规划、配建的具体要求,既有设施不足的应改建、扩建,或者设置临时停放点,鼓励单位内部设施对外开放。

修订草案还明确充电换电设施的建设、运营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的安全责任。明确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内的停车秩序维护要求。明确禁止携带电动自行车电池进入居住建筑。

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

这次修法的亮点之一就是明确新业态行业车辆管理制度。在这方面,修订草案作出了多项补充规定。

如,修订草案规定,申请材料齐全有效、车辆查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登记并免费发放非机动车行驶证、号牌;电动自行车用于互联网租赁或者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发放专用号牌。

修订草案还将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纳入行业监管范围。规定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城市空间承载能力、停放资源、市民出行需求等建立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调控管理机制。包括制定行业发展政策、规范和标准;建立行业监管和服务平台,实行电子标签管理制度,对经营活动实行动态管理等。

修订草案还明确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服务活动的监管部门,其他服务活动监管部门不明确的由市政府指定。明确新业态经营者的安全责任义务、制定算法规则的考虑因素,保障从业人员权益。

如修订草案规定,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快递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相关经营者,应当明示从业人员的交通、消防等安全责任,定期对驾驶人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和考核,保证驾驶人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使用电动自行车的,监督从业人员使用专用号牌车辆,规范停车,安全充电,保持车辆安全性能良好,及时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同时,修订草案规定,利用非机动车开展快递、外卖等服务活动的快递经营者、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其他相关经营者应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新京报记者 吴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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