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村庄社会如何变迁?

当前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发展阶段,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中国的发展道路独特,没有先例可循,构建融合文化视野和历史维度的发展理论,具有举足轻重的现实意义。
目前,中国农业正经历着深刻转型,农业劳动力的减少与农业资本投入的增加推动了中国农业的"去过密化"发展趋势,经营形态正在发生快速变革,同时,大量脱离土地的农民工涌入城市,城乡要素流动更加活跃,逐步形成了"城乡中国"格局。
对此,既有研究已从多个角度进行了探讨。关于资本下乡,学者们的讨论多聚焦于土地流转机制、产业重构逻辑及村庄秩序重塑等;关于农民进城,则多围绕人口流动带来的城镇化模式创新、农民工城市适应与融入及城乡人口双向流动机制展开深入分析。
这些研究从制度变迁着手,系统阐释了经济转型对社会结构的重塑作用,为理解城乡关系演变与农业、农村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理论支撑。
作为"三农"问题的微观枢纽,农民家庭既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组织单元,更是乡土社会行动伦理的重要载体。从农民-农业之间的关联看,农业生产不仅是经济生产活动,更嵌入了家庭劳动力配置、代际分工等社会文化逻辑;从农民-农村之间的关联看,家庭生活与社会交往构成村庄社会结构的基石,其变迁直接映射乡村社会的深层变革。
因而,农民家庭生产生活的变化是观察村庄社会变迁的微观窗口,也是在侧重制度效应和结构特征分析的既有研究的基础上,深入理解村庄社会变迁过程与机制的关键所在。从现实来看,资本下乡带来的生产方式变革与农民进城引发的人口流动,并未彻底解构村庄传统社会结构,而是在"转型的现代"与"活着的传统"融合中形成了新的秩序。
鉴于此,本文希望以农民家庭为核心分析单位,分析在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的背景下,农民家庭在农业生产、家庭生活、社会交往三个面向上的"变"与"不变"。文章将结合云南省弥村的田野调查,通过案例分析具体探讨: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如何作用于农民家庭的三个核心面向?村庄社会变迁中,传统伦理与现代制度何以实现共生?其内在机制对构建中国本土化发展理论有何启示?
一、生产、生活与交往:农民家庭的三个面向
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从人口流动来看,一方面,我国不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形成了城市一端对流动人口的拉力;另一方面,土地制度改革有助于探索土地增值收益的城乡合理分配,解决进城农民的后顾之忧。
不仅如此,由地方政府所创造出的土地、财政和金融"三位一体"的城镇化模式,既为城市大规模建设提供了资金保障,也加速了宅基地集约与耕地流转。这些举措都为农民大量向非农岗位转移创造了条件。
解决了"钱"和"地"的问题之后,引导农民进城成为现阶段中国接力式城镇化的重要任务。与此同时,农业生产劳动力的人口结构与劳动能力发生了较大变化,这为城市工商资本下沉到村庄流转土地、经营农业,即资本下乡提供了可能。农民进城与资本下乡并存,既是中国城镇化发展进程中的历史阶段,也是村庄社会变迁的动力之一。
作为农业经营的基本单元与村庄社会的核心载体,农民家庭深植于中国特有的家庭主义文化传统中。相较于西方,中国家庭不仅是经济资源配置的核算单位,更是代际责任、伦理规范与情感认同的文化共同体。
这种"家庭本位"的行动逻辑,使得农民在面对资本下乡与进城务工潮时,其生产生活转型不是单纯的生计调整,而是基于文化伦理的主动调适——这既是社会结构变迁的内源驱动力,也构成理解乡村变革与延续的关键切口。具体而言,农业生产、家庭生活、社会交往作为农民家庭的三个主要面向得到了学界的广泛关注。
在农业生产层面,传统小农有能力实现劳动力高效分配。从劳动力角度来看,无论是农场活动量还是劳动力自我开发程度,小农户都具有极其灵活的调整能力以适应外部环境所引发的变化。从其他生产资料角度来看,小农户也能够解决复杂的经济问题并找到适合家庭的生产经营方式。
有学者认为,小农户和农业是一种"艺术",小农户能够凭借敏锐的判断力,在生产要素配置、农时周期管理及经营规模优化的协调适应中找到平衡点。在农业转型的过程中,资本下乡并没有摧毁农民家庭这一村庄社会生产生活的基本组织单位,中国的现代农业是在家庭底色上生长出来的。顺应农民家庭劳动力状况与生活方式的下乡资本才有机会与乡土社会和谐共处。
然而,农民进城使得这一切发生了更为深刻的变化。尽管农副结合、农工混合自古有之,"兼业化"也常常被用来描述家庭产业与收入来源的多样化,但是在中国农村社会结构变迁的背景之下,"半工半耕"模式彻底改变了工与农在农民家庭生计中的权重。
对于农民家庭而言,生活是目的,生产是手段。学界基于家庭本位行动伦理对农业生产面向的关注,侧重考察劳动力配置的家庭策略。在城市经济蓬勃发展背景下,农业生产的工具属性逐渐弱化,随着农业转型推进,更多农民家庭退出农业生产领域,这构成理解村庄社会变迁的一个重要维度。
在家庭生活层面,传统小农家庭内部劳动力的配置使用、副业生产和家庭经济分工紧密结合,内部形成了一个自适应经济系统。农民的生产,尤其是产业种类和农作物选择既要符合家庭原有的耕作结构,又要与社会文化相契合。
农业转型推动小农突破单一农业生产边界,将劳动力配置延伸至城乡工农分工领域。这种"半工半耕"模式不仅重构了家庭生计结构,更促使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乡村输出劳动力与土地资源,城市反哺技术、文化与商品,最终形成以农民家庭为纽带的城乡融合结构。
尽管农民进城务工改善了农户的经济条件,但这是以家庭离散为代价的,这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在实践中重塑着农村的家庭结构和生活伦理。不过,中国尚未发生大规模个体化的现象,外出务工新生代农民工仍然有家庭纽带联结,在城乡之间穿梭的农民家庭使得在"以土为生,聚村而居"基础上所形成的社会文化心理的乡土性成为城乡关系结构的底色。
在家庭生活面向的研究中,学界多聚焦代际分工与家庭完整性的维系。农业转型促使农民家庭重构生活方式,而留守劳动力的年龄结构与家庭责任,驱动了村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社会交往方式转型,这构成理解村庄社会变迁的又一关键维度。
在社会交往层面,村庄是一个熟人社会,人们的行动围绕"人情"和"面子"展开,农业生产的用工往往同时具有理性经济与道义经济的色彩。经济学研究认为,在熟人社会和契约社会交织的格局下,社会网络对小农户的农地流转、要素投入和种植决策都具有显著的影响,能有效缓解要素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农户间交易成本和提高沟通效率。
而社会学研究则强调,理解乡土社会的经济行为需将其置于中国文化脉络中考察,这些经济行为本质上是社会交往的侧面呈现,因而研究尤其关注人际交往细节中经济理性与伦理观念的融合机制,认为行动者对交往细节的处理方式往往直接决定产业经营的成败。
中国农民特有的行动伦理构造出关系本位的乡土社会,家庭本位是农民行动伦理的核心,农民的行动按照家人、亲邻、朋友、熟人的脉络向外延展,农业生产与家庭生活、社会关系同样被纳入这套伦理之中。而在家庭边界之外,行动者与他人的互动源自"推己及人","絜矩之道"是其心态基础。
因此,尽管随着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发轫于农业生产中的互助活动越来越少,但以用工为主要表现形式的社会交往如何变化,仍将是村庄社会变迁的另一个维度。
在实际情境中,农民家庭作为能动主体,将各种面向融为一体,构建了一个复杂且有机的系统。在面对资本下乡与城镇化等外部冲击时,农民家庭的行动本质是生计策略与伦理传统交织的主动调适,即对外部性变化的积极回应,而非被动接受结构变迁的结果。
一方面,农民通过"半工半耕""城乡两栖"等策略维系家庭完整性,使村庄社会在剧烈变迁中仍保留以家庭伦理为核心的乡土性底色;另一方面,生产资本化迫使家庭重构劳动力分配并改变社会交往方式、重塑村庄关系网络,生活城镇化推动伦理责任跨空间实践。
社会发展、经济制度与社会结构的变化,在本质上是家庭行动伦理驱动下的适应性演进。农民家庭的行动选择虽受宏观环境影响,但其主体性实践直接作用于乡村变迁的具体路径,使产业结构与村庄面貌不断与家庭层面的伦理逻辑和策略需求相适配。
因此,若要理解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背景下的村庄社会变迁机制,需锚定农民家庭这一微观窗口,从农业生产、家庭生活、社会交往三个面向切入,探究各维度变化的过程与作用机制,进而厘清经济制度、社会结构与行动伦理的变化节奏及内在关联,从而描摹中国乡村在传统底色上的现代转型这一独特图景。
二、资本下乡:生产方式的转变与社会交往的伦理本质
资本下乡作为外部力量,首先对乡村的传统生产方式造成了冲击。本文将借助云南省弥村调查资料分析这一影响。弥村位于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某县,有324户1220人。近年来,弥村农业生产发生了一些变化,主要与两个关键事件有关。
其一是2020年邻村能人张琴劳接手了弥村内的勤劳农庄。农庄占地115.1亩,主要种植桃树、石榴树和芒果树,还有40余亩单季作物,此外还养殖鱼和牛,依靠雇用弥村和周边村庄劳动力经营。自2020年1月至2022年6月,农庄除2名固定工人外,零工总量达到2600个工日,用工支出超过21万元,农庄各项支出总计超过100万元。
其二是弥村与云南云果植业农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弥村所在县的分公司合作,征用土地,承接了"高原特色水果试验示范种植基地+科研培苗基地"的主项目及"特色水果采摘及农文旅服务区"的附属项目,即"现代林果",占地120亩。其中,特色水果试验示范种植基地约80亩,特色水果科研培苗区基地约40亩,另规划建设特色水果文旅采摘服务区约30亩。现代林果于2021年11月正式启动,计划总投资400余万元,目前实际投资220万元。
这两个事件改变了一部分小农户的生产生活状态,村民白志斌一家便是一例。白志斌56岁,妻子普含怡55岁,自有土地4.8亩,又流转了一些土地,并将周围少量山地整理后一并耕种,土地最多时有10~12亩。大春季他们通常种植近7亩烤烟,剩余土地种植玉米;小春季种植小麦、大蒜和贡菜。二人除了日常耕种就是在村内打零工。
白志斌家种植面积大,为了种田购买了小型旋耕机,所以很多村民在打田和挖沟时会请他帮忙。打田是体力活,通常由男工完成。但是在田间管理环节,弥村男工每天的工资要80~120元,女工每天只要60~90元,男工工资比女工高不少,而一天的工作量不会多出太多。
小农户认为,女工比男工更加细心和勤快,所以日常雇用以女工为主。在田间管理的季节,普含怡忙完自家农活会到周边打零工。这是小农户常见的农业生产状态,夫妻二人以自身劳动力充分利用为前提,在家庭内部形成一个产业系统,各产业相互关联、各资源要素合理配置。同时,由于农业用工具有潮汐特征,农闲时打零工、农忙时找人帮忙就成为家庭经营农业的补充。
这个案例的特殊性在于,白志斌在村内具有极高的威望,是远近闻名的红白喜事总理人。他在村里朋友非常多,其中包括许多在村内"有头有脸"的人物,比如弥村党支部书记熊志刚一家,还有目前在县人大任职、原镇党委书记的亲兄弟姚关迪一家。这些朋友经常在他采摘烟叶、编杆以及烟叶烘烤后分级时来帮忙。此外,一些白家亲友以及普家亲友也和白志斌一家保持着相对固定的互助关系。
2020年年初,张琴劳接手勤劳农庄,农庄的经营需要大量用工,通常只要女工。这不仅是因为女工工资低,在个别生产环节,女工比男工更具优势,比如割草通常只要女工。割草和锄草不同,锄草是用锄头将草连根除去,而割草要弯腰用刀将草割断,割下来的草一般要用来喂牛,对草有所筛选。女工在做这些工作时会比男工更细心一些,因为身高关系,也更省力一些。此外,男工肩宽,通常用担子挑竹篓,在果园里,树的间距小,肩挑有所不便,而女工以背为主,就避免了这个问题。
因此,农庄只有在需要搬运、采摘较高处果子等需要发挥男工身体优势的生产环节才会雇用男工。在与普含怡一家有稳定生产联系的小农户中,女性劳动力较多,而且家家户户都种地养牛,能够满足农庄的用工需求。更重要的是,白志斌和张琴劳是小学同班同学,两个人也长期在同一个行政村内生活。虽然自然村组不同,但两人也算是"老熟人"。
在接手农庄之初,张琴劳找白志斌帮忙挖沟打田,几次合作之后,张琴劳便经常请白志斌和普含怡帮忙联系小农户来干活。随后,白志斌和普含怡所带来的这四五个小农户就成为农庄劳动力的重要来源。尽管农庄雇用的劳动力基本由张琴劳本人管理,但是"叫人来干活"的过程却是通过白志斌这样的角色实现的。
几个小农户在他们所形成的劳动力集合之内依然保持着相互帮忙或雇佣的关系,因此,在张琴劳需要帮忙时,普含怡就带着她们到农庄打零工。由此,白志斌夫妇与这几个小农户之间除了相对固定的农业互助,还多了白志斌夫妇作为"工头"与勤劳农庄对接的关系特征。
这种新形态维持了近两年的时间。2021年年底,白志斌家的土地全部被现代林果流转,从当年的小春季播种后就没有再耕种。现代林果在弥村长期派驻了一个公司经理赵总负责林地和人员的日常管理,另有一位公司技术员王总偶尔来到村里进行技术指导。不过,这只是技术员负责的最小项目,他大部分的时间都在昆明、大理和西双版纳。
现代林果所用劳动力全部来自弥村,在流转土地时和弥村村民签订了用工协议,优先雇用被流转土地的小农户,在劳动力不足时才雇用弥村的其他农户和其他村农户。有十来家农户的土地全部被流转,其他二十来家农户还剩余部分土地。
为了顺利流转土地,现代林果承诺让白志斌来做"大管家"和长期工。其经营和管理方式极其简单,技术员王总只负责技术指导,不参与任何管理工作,所有生产分配和人员管理都由赵总负责。白志斌直接对接赵总,赵总告诉他需要多少人做什么,比如栽树、施肥、浇水、锄草等,白志斌就负责找人并带人完成。
他的工资按月发放,每个月3000元,除了帮忙找人和管理外,他自己也参加劳动,没有活儿干的时候也会发工资。只是他每天晚上都要睡在林地旁边临时搭建的工作房中,看守林地的农具和尚未使用的化肥。在需要人时,白志斌会优先让妻子普含怡来干活,如果还需要人,就会从流转土地的小农户中联系时间合适的村民。除了项目启动之初需要大量劳动力平整土地和移栽果树外,这几户村民基本能满足后续的用工需求。
至此,以白志斌为代表的小农户的农业生产方式已彻底改变。土地流转后,这些农户不再依赖传统的相互雇用,而是转型为灵活的零工团队。白志斌夫妇作为小团体核心,兼任农庄"大管家"并编织农户关系网络,在多个用工团队间实现高效协调。尽管农户间传统的互助与雇佣关系已不复存在,但他们之间的紧密联系并未因此断裂。变化的只是具体的交往模式,而其根基仍深深扎根于由关键人物所构建的社会关系网络和社会结构之中。
随着现代林果从2022年6月开始出现拖欠工资问题,白志斌又有了新的角色。为了帮村民要回工资,他采取了三项措施:其一是他每天晚上还是会睡在现代林果,白天也会去地里巡视一遍。此举既为表明村民尽职尽责,也为划清经营不善与村民的责任界限。并且只要他去了,那每个月3000元的工资就理应照发。按照协议,这笔钱由村委会支付,不管公司经营如何,村委会是"跑不了的"。
其二是他开始联络村民,给村委会下"最后通牒"。2023年3月是合同规定的支付下一年土地流转费的最后时间节点,如果工资和土地流转费都没有到位,他就要组织全村的村民到县里去"告状"。他表示,村委会如果不管,就找政府去。
其三是避免现代林果倒闭要不回工资。不发钱的后果就是,除了白志斌以外,没有别的村民愿意去林果打零工。由于缺水等原因,果园树苗的存活率不足一半。2022年12月必须打一次药,公司负责人就求白志斌帮忙,他又只能求几位关系好的村民帮忙。按照他的话说是"按着头"让自己的妻弟媳妇、熊志刚的媳妇、姚关迪的媳妇和他自己四个人一起干了一天。
这些村民既和白志斌有很好的私人关系,同时也具有"官方"背景,白志斌说他们必须"卖自己面子",也得"给村里面子",所以才能"按着头"让他们来干一天。
资本下乡对农业生产方式的变革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资本在乡村扎根并非易事,其始终面对着与乡土社会关系运作逻辑的内在韧性之间的深层张力。下乡资本能否顺应社会基础,直接关乎其经营状况。为了应对这一问题,资本方往往会借助乡村经纪人或通过社会关系网络中的关键人物来组织农民。
不过,这一案例的价值不仅在于揭示资本嵌入乡村的实践策略,更折射出中国社会转型过程中制度形式创新与文化本质持守的辩证关系。既有研究在解释资本通过中间人组织劳动生产的现象时,多延续将关系简化为社会资本的理论传统,其嵌入性解释框架虽能说明社会关系具有降低交易成本的经济功能,却遮蔽了乡土社会互动伦理的多维立体性特征。
近年来,农业用工研究的关系本体论转向,为理解乡村社会运行提供了新范式。站在农民的立场,"内外有别"是行动的表现形式,因关系不同而采取不同行动是村庄社会的乡土逻辑,即关系维系是行动的目的。
从表面上看,在白志斌案例中,资本下乡引发了交往形式变革,但在本质上,在乡土互助共同体从相对扁平的互助关系网络向层级化用工结构的适应性重构,将原初的互助关系改造为以自身为枢纽节点的网格化组织体系的过程中,关系维系优先于契约执行的乡土行动伦理在其中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
这一方面直接导致资本管理制度在实践中发生"给面子"的制度变通,另一方面则让被雇用村民产生了自内而外的劳动监督道德约束力。不仅如此,在讨薪事件中,白志斌既以身作则并制定策略,又动员关键人物庇护团队内成员。这些都充分印证了乡土伦理对经济规则的改造能力。
因此,分别分析关系的形式与实质,则可清晰发现,变化的仅是交往的外在表现形式。小农经济下的社会交往主要集中在农业用工领域,当然,这是交往的一部分,就像村庄社会中的随礼、请客、串门与谈心一样。
资本下乡催生出组织雇用这一新的交往方式,虽然市场逻辑为关系互动注入了理性化形式特征,但乡村社会的交往并非真正遵守普遍主义的关系规则,而是在伦理基质的支撑下进行了关系形态的创新。只要村庄尚未被彻底解构,社会关系的伦理本质将持续在乡土社会中吸纳外来事物,并对其进行改造。
三、农民进城:城乡流动中的家庭伦理
农民进城后,村庄内的关系对象和可交往事务逐渐减少。此外,农民家庭的生活面向也由单一的村庄维度变为城乡维度。
弥村下辖三个自然村:弥上村、弥下村和弥新村。从当前的情况来看,三个自然村的村民家庭收入来源基本都以长期外出务工为主,在村内打零工或务农为辅。弥村共有户籍人口1220人,超过30%的劳动力长期在外务工,是典型的"空心村"。具体数据如表1所示。
这些长期在外务工的劳动力中,有202人在省外务工,务工地以浙江、广东、江苏等地纺织厂、家具厂为主。对村民来说,"进厂"的单日工资不如建筑业和销售工作的工资高,但比较稳定。村民虽然也会在打工地不断换厂,但是只要想工作,几乎每天都会有活干,每个月的收入在3000~6000元不等,个别技术工和熟练工的月工资甚至能达到8000元以上。
从事建筑业的村民主要分布在昆明、大理、普洱、临沧和西双版纳等地,有133人。建筑工的工资较高,日工资普遍在200元以上,大工的日工资超过400元。弥村从事建筑业的村民主要是跟着固定的装修队和工程队,以房屋建筑、道路修建以及室内装修为主,务工通常以项目为周期,在一个项目结束后会有短暂的空档期,哪里有项目就跟着包工队去哪里,打工地点经常会更换。
干建筑工的村民同样是只要想工作每天都会有活干,收入相对稳定。有活干时,每个月收入在6000元以上,一些操作吊塔、搅拌车、叉车等需要技术的工作,月收入甚至能超过1万元。
只有大约80人的务工地距离家乡较近。他们主要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做种子、农药、化肥的加工与销售及农产品的批发、加工与销售。销售员的工资按照一定比例提成,长期做销售工作的村民经济实力都非常强。
弥上村的党支部书记李斌在回村经营合作社之前曾在种子公司做销售,年收入在15万元左右,最高时超过20万元。在县里从事农副生产资料与产品加工工作的收入则相对较低,每个月在2000~3000元。还有一些村民在服务行业,做服装销售、超市收银员和按摩技师等,工资大多在2000~3000元。
总体而言,弥村长期外出的村民大多拥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且其月工资远超务农所得。农民进城似乎正在以一种动摇根基的方式将他们从村庄社会体系中分离出去。进城务工的农民工,尤其是第二代农民工,在受到城市文化影响的同时,也面临着对城市新兴事物的好奇与对乡土文化的眷恋之间的纠结。伴随着人口迁移,特别是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失,村庄经济似乎逐渐失去了活力,而村内社会交往也日趋简化和理性化。
然而,农民进城并未使得村庄消失。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三个村庄务工潮的兴起时间不同。弥村有一个水库,这个水库自1957年12月开始修建,1960年6月,主体部分基本完工。修建期间共淹没农田900余亩,受影响最大的是弥下村,当初弥下村有一半以上的农户因此搬迁,耕地也随之调整,而弥上村及弥新村地势较高,受到的影响较小。包产到户后,弥下村农户土地多分布于水库周围。
但是1970年至1989年,水库又进行了扩建,尤其是1983年后溢洪道、南干渠的修建,以及1985~1987年大坝的灌注与扫尾对周围农田的影响较大,弥下村又有许多土地被征用。这时弥下村有60户以上的农户已经完全没有耕地,或只有几分地,于是在20世纪80年代末期,他们陆续外出务工,并在90年代中期出现务工潮,比弥上村早了十年左右。
而弥新村一直以来的户均土地面积在2~3亩,土地肥沃。弥新村农户有种植烤烟的传统,前些年收入较高,外出务工人员较少。近年来,弥新村的青壮年劳动力逐渐放弃种地,开始外出务工。国家实施脱贫攻坚之后,县城到乡村的道路交通条件明显改善,大大方便了村民外出。弥新村村民务工潮出现在2015~2017年。
这导致几个村的经济状况存在差异。以外出务工最早、经济状况最好的弥下村为例,其经历了第一代农民工的返乡、第二代农民工的外出务工、第三代家庭成员的外出求学,整个村庄鲜有农业收入。尽管内部经济活力匮乏,但这种相对稳定的状况已经持续了二十多年。这种状态长期相对稳定,并非村庄衰落的表现与消亡的前奏。
为了解释这种现象,笔者拟引用田野中村民经常提到的"锁门家庭并不多"的情况予以说明。下文所说的"锁门户",即所有家庭成员在外务工或生活,无成员长期留守的家庭,主要包括长期在外务工户、单人户和失联户三种。
长期在外务工户即有家庭成员长期在外务工,其他成员跟随前往务工地或在其他城镇生活,包括上学、陪读等情况。单人户指的是虽然在户籍册上单独立户,但实际上已投奔城市或其他村庄亲属的家户。除了以上两类情况,还有一些农户的户口虽在村内,但已经举家外迁到他地生活,与村里人彻底失去联系,即失联户。
表2是三个自然村"锁门户"的统计情况。就现实情况来看,长期在外务工户通常有亲属在村内生活,春节前仍然要举家回村过年,春节后再离村。失联户数量不多,总计只有5户18人。单人户只有5户,全部属于儿女在外工作定居且户口已经迁出,将老人接出村庄生活的情况。
长期在外务工户数量最多,共有18户63人,这些农户具有两个较为明显的特征:
第一,外出务工较早、工作稳定、收入较高,务工地集中。除弥上村有2户在省内定居之外,其他16户全部在温州市定居,家庭劳动力都在服装厂上班。
第二,老人较少。18户63人中稳定进厂上班的有43人,有9人仍在上学,剩下的11人中只有1人是学龄前儿童,其余都在30~55岁之间,他们平时以照看小孩、照顾家庭为主,也会干一些相对灵活的工作。这些农户没有老人要赡养,家庭负担相对较小,其中一些人父母已经过世,另一些人的父母在村里生活,由其兄弟照顾。
从表2来看,弥新村锁门户最少,弥下村锁门户最多,与两村经济状况相符。弥新村务工潮出现时间较晚,村民普遍缺乏工资性收入的积累,大部分农民家庭仍然没有完全脱离农业生产。有趣的是,尽管弥下村大部分农民家庭都有经济实力举家外迁,但几乎所有家庭的房屋都在近20年翻建过,拥有汽车的家庭超过七成,锁门户只占该自然村总户数的16.7%。
值得注意的是,各自然村务工潮相继到来,但锁门户数量的增长却趋缓。以弥新村为例,其务工潮已持续近十年,但锁门户增量近乎为零;而务工潮始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弥下村,历经两代人的城镇化实践,锁门户比例仍维持在较低水平,且近年来没有明显变化的趋势。这种缓慢增长态势源于家庭生命周期特征的结构性约束,即家庭老年成员数量与生活状况直接决定其比例构成。所以,锁门户比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明,农民进城并没有斩断其与村庄的联系。
弥村有很多在外打工的村民希望将老人接到城市生活但最终"失败"的案例,其中不乏在务工地有较高收入甚至有能力买房者,杨嘉实一家就是一个典型。杨嘉实和妻子白芳茗都是40岁,育有两个女儿。大女儿20岁,在昆明工作。小女儿14岁,目前在镇上读中学,周末回村由杨嘉实的父母照顾。父亲65岁,母亲60岁,身体健康,在村里生活,平时干一些农活。
杨嘉实夫妇早在2005年就到东莞的电子厂上班。干了一年多后,杨嘉实被工友拉去跑运输。2012年前后,杨嘉实夫妇有了一部分积蓄,买了一辆大货车,在广东省内跑运输,也做一些电子元件的批发生意。随后,白芳茗不再去厂里上班,而是在东莞开了一间茶室,既方便丈夫谈生意,也销售一些普洱和西双版纳等地产的茶叶。与此同时,他们把小女儿从家里接到了东莞。
渐渐地,杨嘉实在东莞的社会交往圈子越来越大,建立了新的关系网络,甚至有了几个"磕头"的兄弟,其中一人还认了他的小女儿为干女儿。此后,杨嘉实每个月有10天左右会外出跑运输,其他的时间就在东莞经营茶室和谈生意。
杨嘉实打算把父母接到身边生活,甚至考虑过在东莞买房。但是他的父母并不愿意离开弥村搬到城市里。2016年、2017年,杨嘉实曾将父母接到广东,但两位老人每次都住不了太久。去过两三次后,两位老人连到广东短期游玩都不愿意去了。
我们都习惯了,老人不习惯。老人喜欢家里的。顺德菜的话比较清淡。其实我们现在出去吃饭,一般不吃川菜、湘菜,一般都吃广东菜,还是比较合我们自己的口味。
不只是饮食习惯不同,两位老人也无法适应广东湿热的气候。县城全年平均气温在17.3摄氏度,村内夏天最高气温稳定在26摄氏度左右。老人几次到广东,杨嘉实都会全天为他们开着空调,但他们还是觉得不如家里舒服,住不了几天就吵着要回去。
此外,让杨嘉实父母最不能接受的就是如果他们在东莞生活,语言不通、没有熟人。2017年,杨嘉实彻底打消了买房的想法,在村里修建了新宅,总计花费超过60万元。新宅有三层高,并且房子周围用铁栏杆圈出来了一个大庭院,显得十分气派。
此后,一到暑假和寒假,白芳茗就会带着小女儿回到村里生活。2020年,杨嘉实的小女儿小学毕业,由于女儿在东莞上初中不太方便,又考虑到父母在家无人照顾不放心,就和女儿商量让她到南涧镇上初中。
你看我们都不在家,她现在在家的话,也可以帮我们,就是如果家里面有什么,她就可以替我们照顾爷爷奶奶。我们离得又远,如果经常有女儿回来陪陪他们也是比较好的,因为两个老人在家还是有很多方面其实我们也比较不放心,毕竟年龄也都六七十岁了。你看老人有时候不说的,她就给我们说,有什么事我们都知道。
父母目前身体尚且健康,杨嘉实夫妇仍然在广东打工。不过,白芳茗担心在家的公婆和小女儿,已经萌生了返乡的想法。这几年茶室的生意相对冷清,她也越来越频繁地返乡。她想着,等自己年龄大了、公婆身体不好了,就让丈夫也回村里生活。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儿子可以负担全家城市生活成本,但长期村庄生活使杨嘉实父母对周边自然环境、生活方式及社会关系有较深的依赖,这是他们不愿离村的原因。此外,农村可以作为村民生活的退路,在养老保障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弥下村村民熊弃疾和妻子杨临安的情况就是一个例子。他们二人生有一儿一女,女儿31岁,已经出嫁,儿子熊晓明20岁。熊弃疾自22岁起在矿场工作了近20年,后来因为肺部疾病不得不回家。病好之后,熊弃疾和妻子一起到杭州打工。十多年来,他们二人一直在餐饮服务业工作。
为了降低生活成本,他们找工作的要求是"包吃住",下班后住在饭店提供的宿舍里,二人不能经常见面。在熊杨二人看来,尽管在杭州生活有诸多不便,但是儿子上学、结婚要用钱,他们打算一直在杭州打工,干不动时再返乡。
2017年,熊弃疾突发脑梗入院,后回家休养,年底又和妻子一起前往杭州。儿子中专毕业后也去了杭州,一家三口在杭州分居生活了两年多的时间。2019年,熊弃疾脑梗再次发作,医治后失去了部分行动能力,连走路都要拄着拐杖,说话也是有气无力,随后他便返回村里生活,妻子和儿子继续留在杭州工作。
对于熊弃疾而言,不能务工就意味着无法承受在杭州高昂的生活成本。而回到村里以后,他自己能干少量农活,弟弟和母亲也能常来照看,每个月除了几百元的药费和人情往来支出,几乎没有其他开销。
回到村里的熊弃疾再次回到了既有的社会交往形态之中,尽管没有了农业生产互助,但是"吃酒"、打牌和相互帮忙都是常有的事。和熊弃疾情况类似的人在弥村还有很多。外出务工的村民年老或生病后返乡,乡村社会能以较低的生活成本为之提供基本养老保障。
农民进城动摇了村庄社会的结构基础。尽管部分农民最终选择返乡,但他们往往不再从事传统的农业生产,而是倾向于发展非农产业,这为资本下乡提供了空间,也造就了当前中国农业转型的急迫态势。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农民的职业和居住地发生了巨大变化,但他们以家庭为行动单位的实践逻辑并未发生根本性变化。跨越城乡的家庭存在方式,本质是农民基于伦理责任的主动选择,一方面延续着"赡养抚育"的家庭使命,另一方面适应着城乡资源配置的现实需求。
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在中国村庄社会变迁中共同作用,塑造了复杂且独特的社会现象。资本下乡引入了现代技术与管理模式,改变了农业生产方式,进而也影响了农民在农业生产领域的交往方式。毋庸置疑,农业转型折射出社会经济制度的巨大变化。然而,这种外部力量并未从根本上动摇村庄的社会基础,即那些深植于乡土的文化观念、社会网络和人际关系。
与此相对,农民进城的潮流则对村庄社会基础产生了更为直接的影响。随着大量青壮年人口外流,传统的社会结构和人际关系开始松动,村庄的日常生活和社会秩序也发生了变化。
一方面,家庭间的社会交往形式已发生巨大变化。这种变化体现在逐渐形成两个社会关系网络:一是以进城务工的年轻一代家庭成员为主的社会关系网络,二是以返乡或在村内留守的家庭成员为主的社会关系网络。城乡文化也因之发生互动与交融。
另一方面,随着农业转型的不断推进,家庭生活方式也发生了变化。这些改变并非偶然,而是家庭在面对农业生产模式转变时,为了适应变化而作出的积极响应。当下农村家庭实际上是在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调整之后实现了新的平衡,体现了家庭成员在面对变化时的策略选择与适应能力。
费孝通先生论述中国社会结构时,对比了涂尔干的"集体意识",认为"有必要把他的概念转成垂直的。他的概念像是一个平面的人际关系;而中国的整合观念是垂直的,是代际关系",这一看法与他在《生育制度》中对中国社会"家庭中心观"的回应异曲同工。赡养和抚育"一老一小"是家庭的核心使命,为了家庭而努力生产生活是每一位家庭成员的自觉意识,生计与情感的双重压力成为家庭成员进城与返乡的内在动力。
在农业转型的浪潮之下,背井离乡、分居是家庭生计层面的不得已之举。伴随资本下乡与农民进城,传统社会中围绕家庭所形成的社会关系与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垂直的家庭"之间既有的横向联结被一点点侵蚀,新的交往方式取而代之。但是,中国农民并未大规模走向个体化,家庭垂直结构始终存续。这一结构在农民家庭层面驱动着城乡经济制度下进城与留守分工的权宜安排,在城乡关系结构层面则黏合了城乡体系,避免二者走向割裂。
透过这一现象可以看到,社会结构的演变与经济制度变迁之间存在不同步性。就社会基本单元的意义而言,社会结构的改变相较于经济制度变迁是迟缓的。在农民的行动实践中,传统价值观念与伦理规范的延续性深刻影响着社会经济制度变迁和社会结构转型的方向。以家庭为中心的价值取向,犹如指引行动的"定盘星",不仅为农民生产生活决策提供基本准则,帮助他们在社会变革浪潮中保持行动逻辑的稳定性,更在微观层面持续塑造着乡村社会结构的演变轨迹。
四、余论:同心圆发展模式
现代化理论在西方发展社会学中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自斯宾塞宣告"进化规律是公理"之后,涂尔干和滕尼斯相继对进化的社会类型进行了细致的划分。然而,这些经典理论主要基于几个核心观念:社会进化是单向且连续的,具有其内在驱动力,并且变迁被视为一种普遍现象。这也标志着传统与现代二元观念的萌芽。
帕森斯等功能主义学者进一步发展了社会进化的理念,他们认为人类历史是一个由低级向高级不断进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与有机体的进化相似,其主要方向是增强适应性。在帕森斯的影响下,穆尔、列维、斯梅尔瑟等诸多学者纷纷对现代化理论进行了深入的解读。
这些阐释主要有两个特点:首先通过理想类型的分析方法,他们明确区分了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着重强调了两者间的线性发展关系,并指出混合两种社会特征的阶段会引发社会动荡与行为失范。其次,隐含了功能主义的固有基本假设,即将价值观和行为规范视为推动社会变革的重要因素,认为价值理性化能够增强社会的适应能力,因而也就忽略了传统文化与伦理观念在社会转型中的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发展迅速,社会正处于深刻的转型之中,呈现出与上述理论特征不完全吻合的独特性。学者们以中国实际为出发点,尝试构建符合自身发展情况的理论体系。
近年来,基于历史和文化的广阔视野,本土研究以费孝通先生所提的"从实求知"理念为核心,跳出了西方理论框架的限制,本土化的理论与方法论框架得到了跨越式发展。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除了经济发展,价值体系的维系与变迁也日益成为理论研究的重要关注点。
传统的发展理论,如现代化理论、趋同论以及市场转型理论等,通常都设定了较为明确的理想类型,并以理性社会结构作为发展的导向。然而,这些理论往往与中国社会实践存在一定的张力甚至冲突。
近年来,学术界基于中国过去40余年的改革和发展经验,尤其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发展道路、深厚的历史文化传统、庞大的人口规模以及跨越式的发展特点,已经开始构建全新的发展理论框架。在新的理论体系中,其核心任务之一是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初步实现的基础之上,进一步探索和推动城乡之间经济与社会的均衡、和谐发展。传统与现代、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张力与融合,成为描述中国社会转型与变迁的关键要素。
本文以资本下乡和农民进城两个现象为背景,讨论了由此引发的农民家庭在农业生产、家庭生活和社会交往三个面向上的变化,揭示了村庄社会变迁的内在机制。中国村庄社会变迁呈"行动伦理-社会结构-经济制度"的三圈层同心圆模式。
具体而言,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最外层经济制度层的变革表现为村庄内部农业生产方式革新与农民家庭半工半耕生计模式普遍化。这种制度变迁同步引发了社会结构圈层的变动。从宏观的社会关系来看,大量农民进城务工使得村庄内部的横向联系趋于松散,但在微观的家庭结构中,分隔于城乡的家庭成员仍通过代际责任紧密相连,纵向纽带依然稳固。
这种结构转型在本质上是农民基于家庭伦理与责任的主动选择。作为完整的社会单元,农民家庭在村庄与城镇的双重支撑下,通过分工实现资源整合。
从弥村的案例可以看到,尽管产业结构调整、生产方式革新与社会交往变迁持续发生,但是村里留守人群比例保持稳定,流动人口在外出与返乡间动态循环,印证了家庭本位逻辑对乡村社会结构的持久塑造力。
深植于传统文化的家庭本位行动伦理,不仅延续性强,更以文化韧性影响着经济制度变革与社会结构转型。在资本下乡、农民进城的浪潮中,无论是农业技术迭代、产业结构升级还是村庄社会关系重构,都需契合家庭本位行动伦理内核。这种"变器守道"的转型逻辑,呼应着费孝通先生所述"文化自觉"对制度变迁的规制,与西方现代化进程中意识形态与价值观念先行的发展路径形成鲜明对比。
本文提出的同心圆发展模式,为理解中国社会转型提供了"变革与延续共生"的分析框架。在经济发展进程中,经济制度层面的变革速度明显快于行动伦理层面——后者作为文化价值体系的核心,始终保持着强大的稳定性。
但这种差异并非单纯的变迁节奏不同,在同心圆结构的动态平衡中,伦理内核产生的文化向心力持续影响着外部变革。新的制度与技术因素需要经过伦理价值的重构,最终被整合进延续传统的转型路径。弥村的案例揭示了现代化的另一种路径:中国乡村在实践中实现了社会变革与传统价值体系的相互调适与共生发展。这一经验突破了"传统-现代"的二元对立理论框架,为构建本土化发展理论提供了重要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