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街头墙绘竟是抄袭他人10年前作品”引热议,主管部门称毫不知情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6年04月17日 13:36:24

原标题:《" 上海街头墙绘竟是抄袭他人 10 年前作品 " 引热议,主管部门毫不知情,并称从未考虑过版权问题》

上海街头墙绘

竟是抄袭他人作品?

主管部门毫不知情

并称从未考虑过版权问题

今年 3 月中旬,插画师李先生在上海愚园路偶遇一处沿街墙绘,画面抄袭了自己 10 年前的作品。他说," 对于原作者而言,即使是画面的一部分我也可以很远就认出来。"

李先生的发文及附上的对比图

李先生介绍,大约 10 年前,他大四本科毕业时,接到了爱彼迎美国公司的约稿,创作城市主题海报。他作为当时生活在上海的插画师,画了一幅自己心目上海的样子,最终,这幅海报被用在了爱彼迎的官网。李先生说,当时他和爱彼迎公司对这幅画作的使用方式签有合同,从未授权本市任何相关单位或部门将其作为墙绘。

而这处墙绘还给图中的人物添加了表情,李先生说,这简直就是 " 画蛇添足 "," 我当时画这个系列的时候是没有画五官的,我觉得需要把脸上的空间留出来,让大家用想象的空间去补上他脸上的表情。所以看到这张作品之后,我发现其他地方基本上都是临摹上去的,令我出乎意料的是他们加了表情。"

李先生表示,街道美化很好,但抄袭侵权违法。" 我觉得,它已经侵犯我的版权,一方面是跟我自己的作品版权有交代,另一方面我要跟客户有交代。" 李先生目前已委托律师跟进此事。

近日,涉嫌抄袭的墙绘作品已经更换。律师表示,这幅墙绘最早出现在一年前,今年 3 月 19 日已取证保存证据,并已向静安区主管部门发函询问,等待回复。

更换后的墙绘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没有经过原作者许可,发表其作品的或者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剽窃他人作品的,侵权人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律师表示,已经和政府部门进行沟通," 一是向我们披露侵权人,第二向我们支付已发生的版权费,因为就我们所知这幅作品最早被用是在去年的三四月份,到现在已经满一年了。"

记者联系了该项目的主管部门——静安区建管委。工作人员回应称,这确实是建管委牵头的 " 美丽街区 " 项目,但对抄袭一事此前并不知情,也从未考虑过墙绘作品的版权问题。该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会尽快给李先生一个交代,同时承诺举一反三,加紧自查、整改。

有网友认为,街头墙绘是公益项目,不是商业行为,版权作者应该 " 大方一些 ",这种想法遭到了不少网友的批评,要知法懂法!

更多网友认为,版权意识这一课大家都要补一补!

来源 | 看看新闻、上海法治报、话匣子、新闻坊等
主编 | 彭丹
编辑 | 蒋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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