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起,一批新的法律法规开始施行,涉及超龄劳动者权益保护、对外投资,以及民用航空法和民族团结进步法等,将从多个方面影响社会经济生活。
新规将保障超龄劳动者合法权益
《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明确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明确了用人单位与超龄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暂行规定》对超龄劳动者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工伤保障等4个方面权益作出了明确规定。劳动报酬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休息休假方面,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超龄劳动者身体状况确定合适的工作岗位和劳动强度,并做好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的教育和培训等。工伤保障方面,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为超龄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对外投资领域首部行政法规施行
2026年7月1日起,我国对外投资领域的首部行政法规《国务院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正式施行。《规定》明确了多种投资保护制度机制,如加强对外投资监测预警和风险评估;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等开展执法领域合作与交流,积极商签多双边贸易投资协定等国际经贸协定;依法为境外投资的中国公民、组织及中国籍员工提供领事保护与协助,敦促有关国家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维护其正当权益;鼓励投资者通过各种方式化解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等。根据《规定》,当我国投资者在境外遭遇投资壁垒或其他经营障碍时,主管部门可以依法开展调查,并根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完成全面大修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将于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是《条例》2007年出台后的首次全面大修,将进一步健全行政争议多元化解体系,理顺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全方位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条例》明确,对闯红灯被罚、开店被吊销执照、工伤不认定等政府部门的行政行为有异议的,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争议。此次新修订的实施条例补充和明确了几种可复议的事项,比如对被行政机关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不服的,也可申请进行行政复议。
强制性国标:非易碎品包装不超2层
2026年7月1日,我国首部针对快递过度包装的强制性国标——《限制快递过度包装要求》正式落地实施。新国标明确了快递包装箱适配、包装层数和封箱胶带使用量等关键指标,为限制快递过度包装划定了底线。新规对包装层数做出具体限制:非易损易碎类物品快递包装层数不应超过2层,易损易碎类物品包装层数不应超过4层,胶带使用量也同步纳入限制范围。此举旨在改变以往小件物品普遍存在的“大箱套小件、多层气泡膜、胶带多圈缠绕”等过度包装现象。
社会救助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施行
作为我国社会救助领域首部基础性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救助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系统构建了社会救助制度体系,系统涵盖社会救助的对象、措施、程序、社会力量参与、监督、保障、法律责任等各环节,为新时代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同时,该法与社会保险法、慈善法等共同构成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体系,将有力推动共同富裕、促进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电动汽车迎两项强制性安全新国标
2026年7月1日起,《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18384—2025)与《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GB38031—2025)两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新国标在动力电池安全方面提出更高要求:旧标准仅规定着火或爆炸前至少5分钟报警,新标准则要求单个电芯热失控后不起火、不爆炸,观察期不少于2小时,并在热失控后5分钟内提供报警信号,且报警前后5分钟内烟气不得对乘员舱造成危害。整车安全方面,新国标强制车辆具备高压回路物理断开能力,明确“一键断电”为物理断电装置并设置于驾驶员易操作位置;新增整车刮底测试要求;规范车辆从断电到行驶模式切换的动作逻辑,优先响应制动信号以降低误操作风险。新规将提高行业技术门槛和合规成本。
8种药品将不再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7月1日起,根据国家医保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以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的通知》,2025年目录调整中未成功续约的八种协议期内谈判药品(贝那鲁肽注射液、达诺瑞韦钠片、盐酸拉维达韦片、阿利西尤单抗注射液、度维利塞胶囊、八氟丙烷脂质微球注射液、甘露特钠胶囊、林普利塞片),将不再纳入医保基金报销范围。
法律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处置流程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部新修订的法律共16章262条,其中明确,从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设计、生产、进口、维修和飞行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申请取得适航许可,按照规定无需取得适航许可的除外。新法禁止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激光”,对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禁止行为作出具体列举,还规定了航空运输企业、民用机场安全运营保障能力不足时可以采取相应措施。新法明确要求航空公司和服务单位完善旅客运输合同条款、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优化航班延误或取消的处置流程。同时,统一了国内与国际航空运输中航空公司的赔偿责任限额。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将成为新时代民族工作的里程碑式法律文件。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唯一一部单设序言的新制定法律,凸显其纲领性和基本法地位。该法明确规定公民个人、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各级人大、群团组织、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宗教团体、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军队等主体的权利义务和职责要求,是新时代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标志性成果。这部法律的出台是党的统一战线和民族工作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大事,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重大法律举措。
行政法规制定程序将更加规范
新修订的《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旨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立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细化立法法有关规定,总结行政法规制定实践经验,规范行政法规制定程序,保证行政法规质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条例》规定制定行政法规应当引导、推动、规范、保障相关改革;暂时调整或者暂时停止适用行政法规部分规定的,要及时评估论证,并根据情况修改或者恢复施行有关规定。
中成药注册新规告别“尚不明确”
根据国家药监局2023年7月1日施行的《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第七十五条,经过三年缓冲期后,凡中成药说明书中“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任意一项仍标注“尚不明确”的中成药,再注册申请将依法不予通过。这意味着,2026年7月1日起,中成药再注册新规将正式落地执行。据媒体报道,近年来,随着国家药监局对中成药不良反应监测和监管要求加强,已陆续有一些中成药品种完成了说明书修订。
扩大入境消费,优化离境退税措施
商务部等六部门对外发布《关于加力优化离境退税措施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提到,自2026年7月1日起,对退税销售额1万元以下的退税申请单,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进行实物验核,告别逐单验核的繁琐;同步实现退税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海关、代理机构线上确认办理,无需提交纸质单据。此次政策在去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优化离境退税政策扩大入境消费的通知》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
7月1日起买智能摄像头不用再盲选
《网络安全标识管理办法》自2026年7月1日起施行。根据《办法》规定,网络安全标识对应的网络安全能力由低到高依次为基础级、增强级、领先级,相应的标识等级分别用一星、二星、三星表示。网络安全标识应当包括产品生产者名称、产品规格型号、网络安全能力等级、网络安全标识有效期、检测实验室名称、依据的国家标准或技术文件编号、备案信息码等内容。管理办法还规范了网络安全标识的基本样式,消费者扫描标识上的备案信息码,就可以获取完整的检测报告、关键安全指标和产品生产者符合性声明。比如,以前买摄像头,老百姓更多是关注像素、视角、价格这些因素,现在一眼就能分辨谁的安全能力强,便于根据自身对网络安全的需求进行选购。
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新规施行
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联合公布《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自2026年7月15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部人工智能拟人化互动服务管理专门立法,也是人工智能“小快灵”立法新的实践,旨在通过明确促进制度、划定服务规范、创新监管措施,深化探索人工智能治理规则,更好促进拟人化互动服务向上向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