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董事会审议期限及未经审议使用募资,广东证监局对凡拓数创及伍穗颖、段一龙采取警示函措施
2026-09-04 08:33:41 广东监管局
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伍穗颖、段一龙:
经查,广州凡拓数字创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凡拓数创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存在超出董事会审议有效期限以及未经董事会审议开展现金管理的违规情形。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伍穗颖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段一龙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凡拓数创、伍穗颖和段一龙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提升依法合规履职意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 30 日内向我局报送整改报告,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 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6 年 8 月 25 日
(责任编辑:刘静 HZ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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