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老夫妻换房遭“先买后卖”,竟要赔付100万元!78岁阿姨心梗昏倒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5年06月30日 23:54:19

78 岁的应阿姨向 " 新民帮侬忙 " 求助,她和老伴委托房产中介将自己所住房屋出售,并置换一套小户型房屋。没想到,在房屋尚未售出的情况下,中介竟 " 推荐 " 老人购入一处新的房产,不仅要求迅速支付 10 万元定金,还在 2 小时内签订了多份协议。现如今," 无力买下新房 " 的老两口不得不面临 " 百万违约金 " 的赔付。心急火燎之下,应阿姨心梗发作送医救治。事情的来龙去脉究竟是怎样的?帮忙君展开调查。

旧房未卖

先推新房

应阿姨告诉帮忙君,她今年 78 岁,老伴方先生 79 岁。7 年前,他们购入一套位于长寿路 998 弄阳光新苑小区的房产,房型为四房两厅两卫,总面积 141.01 平方米。

阿拉年纪大了,想把现在住的大房子卖掉,置换一套小房子。这样一来,手上还可以多一点养老的钱。

去年 11 月 29 日,两位老人来到位于东新路的知名房产中介机构门店(现搬迁至宁夏路),委托中介帮他们售卖房屋,并爽快地签订了《房屋独家委托协议》。这份协议里提及,中介承诺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前将房屋售出。不过,协议中并没有涉及任何 " 制约条款 " 和 " 违约条款 "。

当时,店长拍着胸脯对阿拉讲,保证会在约定的日期前把房子卖掉。阿拉出于信任,甚至没有问他们收取任何押金或保证金。

签订的 "VIP" 独家销售合同

过了两天,门店杨店长告知应阿姨:

有一套房子很不错的,建议你们先去看看,也可以顺便了解一下市场行情。

应阿姨提出,老房子还没卖掉,怎么就看新房了?中介 " 花好稻好 " 地解释道:

卖掉房子以后,肯定还要买一套小房子,不然户口没地方落。何况,还能把一些杂物提前搬进去。

在对方的这番说辞下,应阿姨也就不疑有他。于是,中介方面派出多位工作人员,接上老夫妻俩前往光新路上的阳光大厦看房。

借钱付定

签下合同

据应阿姨讲述,这是一套约 116 平方米的两房一厅电梯房,中介号称 " 打包价(含所有税费)590 万元到手 "。两位老人刚走出电梯,多名 " 中介小哥 " 将他们 " 团团围住 "。

这套房子很好的,今朝就要定下来,否则会错过机会的。

这样的价格很难得的,马上付定金吧。

应阿姨讲,当时,至少有 5 名中介围着他们,等到 11 时左右,其中一位曾姓总监突然发话:

抢这套房子的人很多。定金一共 10 万元,阿姨侬快点付 5 万元,先锁定下来。

面对中介的 " 轮番说服 ",应阿姨的老伴方老伯表示,手头没有那么多现金。但对方仍然 " 紧盯不放 "。

没钱的话,我先借给您 1 万元,其他的看看能不能找朋友帮帮忙。

方老伯实在架不住中介们的 " 一腔热情 ",辗转找到一位朋友,由一名中介骑着电动自行车,前往朋友处借出 5 万元现金。

付了定金后,老人还签了合同。

短短 2 个小时就签了 3 份合同,阿拉根本没有时间去仔细考虑 ……

最终,老两口在门店先后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含居间)合同》《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和《补偿协议》,并拿到一张收据。之后,在去年的 12 月 7 日,两位老人又支付了剩余的 5 万元定金。

老人支付 5 万元的收据

当场晕倒

送医救治

一直等到今年 3 月 31 日都过去了,中介依旧无法将应阿姨和方老伯的房屋卖出。这时,应阿姨开始着急了:

老房子没卖掉,阿拉根本没有能力买后面的新房子?

于是,从 4 月开始,老夫妻俩准备另寻他路,找其他中介卖房。然而,他们却被告知已 " 网签 " 过,也就是说,房子已经属于 " 二套房 ",这一消息对两位老人而言无疑是 " 晴天霹雳 "。

应阿姨和方老伯连忙找到门店讨要说法。此时,上家回称:要么继续履约,要么赔付总房价的 20%,也就是 100 万元左右。而杨店长也给出了同样的说辞:

既然签订合同了,就只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来办事。总房款约 560 万元,要在今年 10 月份之前付清。

面对 " 百万违约金 ",应阿姨是急火攻心,当场晕倒在地,随即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抢救。经检查显示,应阿姨 " 心梗三项,需留院观察 "。出院后,应阿姨是茶饭不思、夜不能寐,身体状态是每况愈下,在家人陪伴下又多次前往医院治疗。

老人被送医救治

之后,应阿姨的儿子方先生出面联系上家和门店协商,但所提出的各项要求都被拒绝。6 月 13 日,房产中介机构客服致电方先生,询问如何解决。方先生坦言,愿意承担 20 万元的 " 定金损失 ",客服承诺在 6 月 16 日反馈,结果仍杳无音讯。6 月 15 日,方先生给上家发了一份解约函,对方也没有同意。

中介操作

遭受质疑

方先生向帮忙君提出了自己的质疑,他认为,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房产中介存在几方面问题:

■ 首先,中介在居间合同里面写明 " 房屋未有抵押 ",而据上家所言,房屋被用作抵押物。这中间有 " 隐瞒实情 " 之嫌。

■ 其次,中介没有向老人说明 " 该房屋的产权为 50 年 "。

■ 再次,中介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告知老人,所签的是《网签合同》。

另外,方先生还提到,起初,对于房屋采取 " 先买再卖 " 的策略,本身就不符合逻辑。这样操作,不仅享受不了首套房的优惠,将现有房屋卖掉时,还会增加个人所得税。

帮忙君与涉事门店取得联系,相关负责人仅回复,此事正在协调中,截至目前仍未就解决方案达成一致。

采访中,有法律界专业人士指出,在这起案例中,房产中介人员涉嫌利用信息不对称、认知弱势,甚至 " 高压销售手段 " 侵害老年消费者权益。一方面,建议老人及家属应立即通过法律途径争取撤销显失公平的合同或大幅降低不合理的违约金,同时也可向监管部门投诉。另一方面,房产中介结构应正视问题,承担起企业责任,主动协商寻求合理解决方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此,帮忙君将继续关注。

帮侬忙工作室

策划 | 钱俊毅

文字 | 徐驰

摄影 | 受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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