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借20万陷贷款泥潭,还款2887万还欠470多万!律师:利率有上限禁止利滚利

" 借款 20 万实际到手 18.8 万,却要还款 31.2 万。希望我的遭遇能警示到别人,千万不要碰砍头息贷款。"
近日,武汉市民高先生反映,他在电话推销下贷款 20 万后,一年内陷入反复借新款还旧款泥潭:累计借款 1741.58 万,实际已还款 2887.6 万,但被告知还欠 470 多万。对方以他老婆孩子威胁继续还款,他无奈报警求助。
△高先生手写的借条。
据封面新闻报道,高先生告诉记者,他的首次贷款就是受到 " 低息 " 诱惑,当时确实缺钱,也因为警惕性不够才越陷越深。" 警方核算,我那些贷款的平均利息,比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高出 500 多倍。希望我的经历能让更多人受到警示,不要碰砍头息贷款。"
高先生提供的资料显示,2024 年 5 月的一笔 30 万元、两个月期限的贷款,实际到手 23.8 万元,实际还款 40.8 万元,多还款 17 万元;2024 年 7 月一笔 30 万元、一月期的贷款,实际到手 22.07 万元,实际还款 44.8 万元,多还 22.73 万元,利息比到手的本金还多。
高先生称,这些放贷者都在同一栋楼里,他在同一栋楼反复循环借款,累计贷款 100 次左右,累计借款 1741.58 万,实际还款 2887.6 万。2 月底,放贷者算账后告知高先生,他还欠 470 多万元。
2 月 22 日,高先生向唐家墩派出所报警。在警方介入下,其中两个放款者退还高先生 170 万元,他的欠款累计还有 300 多万元。
7 月 9 日,高先生称接到警方通知,已有 6 名放贷者因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其中 4 人已被逮捕。记者注意到,6 月 5 日江汉区政府在市民投诉热线平台回复高先生,确认了上述 6 人的刑事处理措施。
△高先生的电子借条。
民间借贷高利息是否受法律保护?放贷者采取暴力、恐吓形式追债,可能受到何种处罚?国家 " 双千计划 " 法学专家、芙蓉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平凡进行了法律解读。
1. 法定利率保护上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 4 倍。合法范围:在此范围内的利息约定受法律保护,借款人需按约支付。超出部分无效:若利息超过 LPR4 倍(如本案中利率严重超出法定标准),超出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无需支付,且已支付部分可主张返还。
2. 复利(利滚利)违法性
法律明确禁止复利计算方式。即使借贷合同约定复利,超过 LPR4 倍的部分仍不受保护,且可能被认定为 " 套路贷 "。
1. 涉嫌罪名与刑事责任
催收非法债务罪(《刑法》第 293 条之一):以暴力、威胁、恐吓等方式催收超过法定利息的债务,可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敲诈勒索罪(《刑法》第 274 条):以威胁、恐吓手段强迫还款,可能面临 3 年以下至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金额或情节严重程度)。
非法拘禁罪(《刑法》第 238 条):若暴力催收导致人身自由被限制,可处 3 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加重处罚。
2. 量刑加重情节。若同时实施威胁家属(如本案)、人身伤害、财产破坏等行为,可能构成多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