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落马副局长出狱后改行当网红被封,律师:如内容损害公务员形象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据极目新闻,河北衡水枣强县民政局原副局长张某因犯罪落马,却用前公务员身份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多条视频,有网友质疑他用前公务员身份博眼球薅流量。此前,枣强县民政局工作人员回应,将向上级汇报此事。
▲当事人所发布视频截图
公开信息显示,张某曾因故意伪造国家机关印章、非法制作国家机关证件,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和信誉,其行为已构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于 2019 年 12 月 27 日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目前,该账号已变成一串数字,作品已下架。此前,这个名为 " 张先生(原公务员)" 的账号,从今年 6 月初至今,已发布 11 条短视频。" 曾经是张局,现在做抖音。" 这句话成为每条短视频的标配。视频内容,基本上都是在街头跳跃的镜头,有网友称其 " 无厘头 "" 博眼球 "。
7 月 10 日,记者曾私信联系张某,其未回应网友上述质疑。据此前看过他直播的网友称,没人愿意听他讲话,只问刷什么礼物可以戏耍他一下," 一个跑车就让他刷厕所了。"11 日下午,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上述账号并非张某主动改名删除视频,而是平台关注到网上舆情后做了下架封禁处理。
▲当事人账号
张某利用前副局长身份在网络上博眼球,除了作品被下架,还会面临进一步处罚吗?对此,潇湘晨报记者咨询了知名律师、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付建认为法律上单纯打着原公务员旗号且内容属实的情况下难算违法,现行法律未明确禁止用前公务员身份进行网络活动。但如果张某仍利用其公务员身份发表视频,且内容损害公务员队伍形象,违背良好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的,符合扰乱公共秩序情形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