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起“房东税”,更值得关注的是“租客权”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5年08月20日 10:12:18

最近,随着《住房租赁条例》将于 9 月 15 日正式实施,舆论场上 " 房东税 " 相关话题引起了诸多议论。有人将《条例》中的 " 住房租赁合同备案 " 要求与 " 新增税种 " 直接关联,有人因此担忧房东的税务压力会转嫁给租客,从而变相导致房租上涨。

关于 " 房东税 " 的这些讨论,显然存在误读。事实上,多地税务部门已澄清,出租房屋缴税是早已存在的规定,并未因《条例》出台而调整,更没有新增 " 房东税 "。《条例》推动租赁备案,核心是让纳税流程和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更规范,而非突然 " 加税 "。

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规范住房租赁的行政法规,比起所谓的 " 房东税 ",更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条例》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有效保障。显然,这是与广大租客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内容,其影响和意义也将更为深远。

在我国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大背景下," 租购并举 "" 租购同权 " 的重要性正越来越被强调。对大城市的新市民和年轻人来说,购房负担仍然较重,租房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主动长期选择,而非仅仅是过渡阶段的权宜之计。另一方面,地产业 " 高负债、高杠杆、高周转 " 的模式存在风险隐患,亟待转型,发展租赁住房也变得更加迫切。

但毋庸讳言的是,当前,很多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仍难以得到有效保障。有时是房子本身 " 货不对板 ",一些高价出租的房源实际是质量不达标的 " 串串房 "" 甲醛房 ",严重损害承租人权益;有时是 " 二房东 " 卷款跑路导致承租人被胁迫腾退,不得不狼狈搬家;甚至还有房东利用协议漏洞 " 提灯定损 " 等荒谬行为,种种乱象不一而足。

总之,在租房市场上,由于合同条款简单模糊、市场不规范等种种原因,承租人常处于劣势地位,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而放眼全球,很多国家的民众拥抱租房已成趋势,这些成熟市场的一个共性是:权益保障越完善,租房文化越成熟。这不难理解,只有当人们不必担心突然被扫地出门、押金无故被扣等问题,租房才能真正成为 " 此心安处是吾乡 " 的生活选择。

《条例》的出台和实施,正是着眼于这些现实问题,进一步打消人们的租房顾虑。比如,在房屋质量方面,《条例》规定,用于出租的住房应当符合相关要求,不得危及人身安全和健康。在租房稳定性方面,《条例》明确,住房租赁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押金的数额、返还时间以及扣减押金的情形等事项,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扣减押金;出租人解除住房租赁合同应当通知承租人并为承租人腾退租赁住房留出合理时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迫使承租人解除合同或者腾退住房。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还明确,国家鼓励出租人和承租人依法建立稳定的住房租赁关系,推动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显然,这种权利保障能够给选择租房的人们一种更为长期的心理预期和安全感,特别是对选择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来说,不仅有助于减轻短期内落脚生存的压力,也能赋予其更多规划长远未来的底气。保障多一分,留下的信心也就多了一分。

当然,健康的租赁生态从来不是 " 单边 " 的保护,《条例》同样注重出租人权益的保障。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是互利关系而非对立关系。毕竟,只有房东愿意将闲置房投入市场,租客才能获得更多元选择,而只有租客权益有保障,房东才能收获稳定租金回报。进一步而言,通过明确租客、房东、住房租赁企业等不同主体各自的权责,租赁关系从 " 互相防备 " 转向 " 互信共赢 ",从而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健康发展,最终将是多方共同受益。

一部《条例》或许不能立刻解决所有的住房焦虑,但其指向的方向值得我们期待:当权益保障及时跟上不再缺位,当租房成为和买房同样体面的生活方式,当在大城市打拼的普通人没有种种后顾之忧,城市与生活于其间的人们得以更好地 " 双向奔赴 "。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