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异地公安侦办!警方深夜通报“女子疑因家暴去世”,受害者家属发声,律师解读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5年08月25日 12:00:20

8 月 24 日晚,河北沧州孟村县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

2025 年 8 月 22 日 , 我局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 ( 女,25 岁 ) 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 ( 男,26 岁,系刘某某丈夫 ) 、张某 ( 女,48 岁,系金某母亲,涉嫌帮助毁灭、伪造证据 ) 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未怀有身孕。同时,公安机关正在会同妇女权益保护部门,对刘某某被家暴相关情况深入开展调查。

为依法严格公正办案,经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此案件移交肃宁县公安局进一步侦办。

潇湘晨报此前报道,8 月 22 日,河北沧州孟村县疑有男子金某家暴妻子刘某某致死的消息引发关注。

8 月 24 日下午,一名与女方家属有密切交集的知情人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事发小区电梯视频显示,8 月 22 日早上 7 时 32 分许,多人推着伤者进入电梯。知情人称,站在周围的是伤者丈夫金某及金某父亲,还有两名医护人员。

"21 号晚上出的事,22 号送去医院的时候,医院给出了一张死亡证明,说因为心梗死亡。但女方家属这边不接受这个死亡证明。" 该知情人称,其在现场看到伤者 " 鼻青脸肿,眼圈乌黑,身上能明显看出来新伤和旧伤 "。

知情人称,女方家属要求验尸," 验完后说心出血、脑出血还有多处骨折。目前是省里再次做尸检,还没出来具体的报告。"

知情人还告诉潇湘晨报记者,男方对女方有过家暴行为,双方父母对此都知情。其提供的现场视频显示,男方母亲也被警方带走。

8 月 24 日晚,刘某某家属提供给潇湘晨报记者的一份急诊病案记录显示,医院于 8 月 22 日 7 时 8 分接令,患者 " 车到已死亡 "," 呼吸心跳停止,时间不详 "。

家属提供的另一份医院于 8 月 22 日 13 时许出具的报告显示,患者 " 蛛网膜下腔血液沉积 …… 右颞、左顶头皮下血肿,肺淤血表现,心包少量积液 ……" 此外,患者 " 腰 1-3 右侧横突骨折愈合期 "。

8 月 24 日,肃宁县公安局出具鉴定意见通知书,称死者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

家属向潇湘晨报记者表示,他们不认为这是家暴,希望警方公正调查。

此案为何会被沧州市公安局指定管辖,移交给肃宁公安?什么情形下会启动该程序?

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委员、副主任刘研律师分析指出,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在此基础上,《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均有类似的规定。

其中,《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 对管辖不明确或者有争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有关公安机关协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对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提请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时,应当在有关材料中列明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涉嫌罪名、案件基本事实、管辖争议情况、协商情况和指定管辖理由,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层报有权指定管辖的上级公安机关。"

根据该规定,指定管辖主要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针对管辖不明案件的指定管辖;另一种是针对管辖权明确但因存在特殊因素不适宜原具有管辖权侦查机关管辖而移送的指定管辖。

比较典型的是为了有效排除阻碍和干扰,保证公正执法和侦查的公信力,对部分犯罪案件,通过指定管辖方式实行异地管辖,并且这已成为类似社会热点案件的有效处理方式。

潇湘晨报记者 吴陈幸子 实习生 曹杨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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