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优化调整房产税政策,有哪些调整?

9 月 19 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调整本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 " 通知 "),对上海市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有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通知》明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和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3 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在上海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上海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 60 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 60 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 60 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此外,《通知》还明确,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但不满 3 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 3 年并在上海市工作生活的,其符合第一条规定的免税住房和面积在上海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根据《通知》,以上政策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此次《通知》是 8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政策措施的通知》(下称 " 沪六条 ")房地产新政的细化版,且内容符合 " 沪六条 " 政策的具体口径。
" 上海此次房产税政策进一步体现对‘沪六条’政策的落实,也充分说明对合理住房消费需求的支持。"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自 " 沪六条 " 新政发布以来,上海房地产市场积极向好,包括外环外等市场的交易态势积极活跃。
在严跃进看来,这次最新推出的政策中,非上海户籍居民免税内容和本地居民家庭口径一致,体现了政策宽松的导向。同时,措施关于人才标准或 " 居住证满 3 年 " 的要求,既反映出政策对人才的支持,也设定了相应的条件。整体上,各类购房需求都将在本次政策优化中获益。例如,对于三口之家,若置换 180 平方米及以下的二套住房将可以免税,这些措施更好地实现了对改善性住房需求的支持。
附:新政要点问答
一、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哪些?
1. 持有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
2. 持有本市居住证满 3 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购房人。
二、享受税收减免的住房和面积如何计算?
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第一套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在本市新购且属于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计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积(指住房建筑面积,下同)人均不超过 60 平方米(即免税住房面积,含 60 平方米)的,新购的住房暂免征收房产税;人均超过 60 平方米的,对属新购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积,按《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11〕3 号,以下简称 " 暂行办法 ")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三、购房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不满 3 年,如何享受税收减免?
持有本市居住证但不满 3 年的购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暂行办法的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待持有本市居住证满 3 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新购的家庭第一套住房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新购的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中人均不超过 60 平方米部分在本市居住证持证期间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予退还。
四、符合条件的已购应税住房的纳税人如何申请个人住房房产税减免?
购房人已购应税住房符合上述暂免征收规定的,可向应税住房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并重新办理房产税纳税信息的申报、认定,对所属期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以后多征收的税款可予退还。
五、执行时间从何时开始?
由于个人住房房产税按年征收,因此本通知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