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点88元菜结账变358?餐厅:服务员新来的,食材是临时叫的外卖

近日,上海的宝女士在接到“粉丝”投稿后前往某餐饮店进行探店。在和店员多次确认是菜单上 88 元的菜品后进行点单,但点单后却被店家上错菜,要求补 270 元差价。
据宝女士讲述,当时是拿着“粉丝”推荐的图片和店员反复确认,是否是“粉丝”推荐的这道菜品,店员也明确表示,确实是菜单上标注为 88 元的菜品。
宝女士说,点菜后一个小时,店家才告知弄错了,但是菜已经做了,需要补差价。自己补差价的时候,也没被告知这道菜的具体价位。事后店家联系宝女士称,点餐的店员是才来的,对菜单不了解,点错后才发现店里没有活蟹,临时在外卖平台购买活蟹,外卖等了半小时,直到结账也并未告知下错单。
宝女士表示,因为是“粉丝”推荐,所以即便告知自己是 300 多元的菜品,也是会点的,但不应该出现点餐失误却让顾客买单的行为,并且在这次用餐过程中,他们不止一次下单错误。宝女士称她们点了一碗米饭和一瓶王老吉,但上菜都上成了 2 份,后宝女士将一瓶王老吉换了更为便宜的苏打水,结账时,依旧按照贵价的王老吉计算价格。
据宝女士发布的视频,该店店长在评论区回复称膏蟹进货价就要 160 多元,并称这是新员工培训不到位的原因。宝女士运营的社交账号有一定“粉丝”,并且这个餐厅就是因为“粉丝”推荐去的。事后宝女士发现,自称关注她很久了的这位“粉丝”,关注宝女士账号仅 2 天,并且现在已取消关注。宝女士说,商家的行为不至于让她多气,而这位“粉丝”的行为会让她心寒。
10 月 8 日,记者致电涉事餐厅,该餐厅工作人员听到是询问此事,直接挂断了电话。不少人觉得餐厅套路深,不明码标价涉嫌违法。
也有人觉得,一个粉丝煲价格虚高,餐厅食材还要现点外卖很离谱。
店员上错菜被吃了
顾客要为此买单吗?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七条规定:“得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其取得的利益并依法赔偿损失。”
2、如果在不知情之下吃掉上错的菜,则不需要为此买单。
民法典第九百八十六条规定:“得利人不知道且不应当知道取得的利益没有法律根据,取得的利益已经不存在的,不承担返还该利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