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人反被举报?别拿两码事进行道德撒娇
摘要:缩减的热搜标题,不仅缩减了关键词,也缩减了新闻要素,制造了一种完全悖离常情常理、逆反天理良心的道德恐慌场景。就这样,本来是 " 两码事 ",救人归救人,隐私尊重归隐私尊重,一码归一码,可缩减的标签中把两件事硬搅在一起,便有了泛滥的道德撒娇:以后谁还敢做好事,以后谁还敢救人?
吐槽青年出品
救人男子反遭被救女子举报?看到这样的标题,你的肾上腺一定开始狂飙狂升了,这也太不要脸了吧!——对于近来这件发生在杭州的事," 救人反对举报 " 的新闻后确实是一边倒的道德讨伐:反被咬了,没露脸怎么不能发,这是救了个白眼狼啊。让平台呼叫投诉者把她送回水里可否,以后女子没签救人同意书时不能救。下次不要救她,她没有同意。懂了,人心就是这样变坏的,社会就是这样凉薄的。
以后救人要做好道歉的准备——多么痛的领悟啊,其对道德的冲击与消解堪比当年的 " 扶人反被讹诈 "。但,且慢义愤填膺,能不能仔细看看新闻,是救人反被举报吗?
新闻说得很清楚:浙江杭州的运河中一女子落水,被途经此处的高先生救起,其救人经过被路过的网友拍了下来。次日,高先生将获取的一段视频传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但视频发出后不久,被救女子联系要求删除。随后,对方以 " 侵犯肖像权 " 为由进行举报,平台的下架通知便紧随而至。
对事实准确并完整的概括应该是:救人发视频后,相关视频被举报侵权要求删除。——注意,是举报 " 视频侵犯隐私 ",而不是举报 " 救人行为 "。冲突点在于保护隐私,而不是 " 救人 "。缩减的热搜标题,不仅缩减了关键词,也缩减了新闻要素,制造了一种完全悖离常情常理、逆反天理良心的道德恐慌场景。就这样,本来是 " 两码事 ",救人归救人,隐私尊重归隐私尊重,一码归一码,可缩减的标签中把两件事硬搅在一起,便有了泛滥的道德撒娇:以后谁还敢做好事,以后谁还敢救人?
下次不要救她,她没有同意——这完全胡搅蛮缠。救人不需要同意,但能不能把别人的肖像及隐私公之于众,这是需要同意的。救人这种善行,应得到嘉奖,但不能创造权利,不能说因为救了人,所以就拥有了未获被救者同意就使用其肖像及隐私的正当权。
这件事似乎让人在情感上 " 过不去 ",感觉善良受到了冒犯," 救人反被举报 ",但却在这种特殊场景中宣示了一种权利边界,即使救人这种充满道德光环的正义行为下,也不能侵犯他者的隐私权,使用被救者的肖像,也须征得他者的同意。" 被救 " 只在道义上产生了一种感恩亏欠,并不让渡权利。
这对那边 " 随手拍热爱者 " 是一种警示,别随意惯了,别动不动拿着手机往别人脸上怼。很多时候," 随手拍 " 跟 " 随地大小便 " 一样让人厌恶。你随便拍别人,经过别人同意了吗?你随手自拍,自己拍自己怎么拍都行,但拍别人了,涉及他者肖像及隐私,还随手发到社交媒体,就侵权了。别说什么 " 为了传播正能量 "" 彰显好人好事 ",先问问别人同不同意。这件事宣示了了这样的肖像主权,即使你救了别人,即使你想使用被救者的肖像,你也要征得别人的同意,这没什么好争论的。
评论区这条留言很理性:被救了当然应该感激,但不一定非是牺牲自己的肖像权,可以有别的感谢方式,因为有的人确实很介意自己的照片被发到网上,隐私裸奔的时代太容易被网暴,这种隐私敏感不至于上升到忘恩负义。被救的人如果不仅不感恩,反而攻击救人者 " 谁让你救了 ",甚至举报救人者 " 影响了自己作死 ",反咬一口,这叫恩将仇报。但主张肖像及隐私,这没什么不可以。救人是好事,不要为救人 " 加戏 ",特别是旁观者,不要将别人正当捍卫自己的隐私权拿来进行道德撒娇:以后不做好人了。——如果做好人要以别人 " 顺从地让渡权利 " 为代价,如果你总为自己的做好人附加很多条件,那你还是别做什么好人啦。
两码事就是两码事,一个人思想的成熟,表现在他能够跳出 " 单一 ",接受与区分 " 一码归一码 ",思维有着较广的 " 判断带宽 " 能够兼容看似矛盾、甚至相反的东西,能够调剂相反冲突的欲望,能够容纳复杂性:把人与事分开,意图与结果分开,他能够接受爱的人有缺点,恨的人有优点,他能看到坏人也有他的正当权利,好人也会有不可避免的局限性,他能在好坏之外看到次优、最不坏、避免最坏、必要的恶。他能平淡地接受事与愿违,追求一种现实主义的、有瑕疵的、尊重各方诉求的正义。
救人是正义的,未经同意使用他者肖像是错的,道德与法律,一码归一码,这是多朴素的道理,别用捣糨糊思维把这个简单的道理捣复杂了。有网民说,如果是我落水,请救我,我会主动发出来表示感激。选择主动发出来,感恩表达,更是宣示着一种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