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宫外孕切除部分子宫,丈夫起诉离婚,还要求返还部分财物
原文标题:《女子因宫外孕切除部分子宫,丈夫起诉离婚,要求返还 32 克金手镯、彩礼、婚内转账等 21.5 万元;法院:感情破裂准予离婚,酌定返还》
近日,甘肃一起离婚案引发关注。女子因宫外孕切除部分子宫,离婚时,被索要全部彩礼和金饰,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酌定女方返还 30% 彩礼并退还全部黄金首饰,男方要求返还婚内转账的诉求被驳回。
2019 年,原告王某某(化姓)与被告于某某(化姓)经媒人介绍相识,2023 年领证。 原告为缔结婚姻,向被告给付彩礼 12 万元、见面礼 2 万元,并购置老庙牌黄金首饰四金。共同生活期间,被告因宫外孕接受手术,切除左侧输卵管及部分子宫,身体遭受一定损伤。2024 年 5 月双方分居,原告随后诉至法院,主张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并返还各类款项合计 21.5 万元。
被告辩称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且自身因宫外孕手术身体受损,不同意离婚,同时提出原告此次起诉距前次不准离婚判决未满一年,不符合相关规定。法院审理后认定,双方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并长期分居,且被告此前也曾提起过离婚诉讼,夫妻感情已实际破裂,故准予离婚。
针对彩礼返还争议,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综合考量双方共同生活时长、女方因宫外孕手术身体受损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地婚嫁习俗,认为男方要求返还全部彩礼缺乏合理依据,酌定由被告返还彩礼与见面礼合计 14 万元的 30%,即 4.2 万元,同时退还全部黄金首饰。对于原告主张返还的婚内转账,法院认定该款项属于婚姻存续期间夫妻正常经济交往,故对该诉求不予支持。
来 源:都市现场、风芒新闻、津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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