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信登)向信托机构下发《信托登记公司关于开展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中信登在监管部门指导下,拟开展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相关工作。
此次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相关工作的适用范围为信托机构以动产(船舶、航空器等特殊动产除外)作为信托财产开展的信托业务。拟纳入信托的财产应当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利限制情。在进行动产信托财产登记时,信托机构应当对委托人、拟纳入信托的动产、信托目的等有效尽职调查,并承诺对提交的申请信托财产登记的相关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负责。中信登对动产信托财产登记试点暂不收费。(界面新闻记者邹文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