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一男子清明给父母扫墓,被墓碑砸成十级伤残,法院判决
清明扫墓本是表达哀思的传统,但湖南邵阳县的阿明(化名)却经历了一场无妄之灾。在父母墓前祭扫时,墓碑突然倒塌,将他砸成十级伤残。这场悲剧究竟该由谁负责?近日,湖南省邵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因墓碑质量问题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2022 年 3 月,阿明想为父母的坟地修一座墓碑和围护墙。他通过微信找到了做这行生意的阿东(化名),两人谈好款式、材料和 16500 元的总价,并要求清明前完工。
资料画面,与本案无关
随后,阿东把施工事宜交给了亲戚阿南(化名)负责。阿明也通过微信,分两次向阿东付清了全部款项。
2024 年清明节,阿明一家照常去扫墓。没想到,刚刚立好两年的主墓碑突然倒下,将正在碑前的阿明砸成重伤。经鉴定,阿明构成十级伤残,各项损失总计 22 万余元。事故发生后,负责施工的阿南主动垫付了 1 万元医药费。
案件审理过程中,阿东向法院申请了鉴定。结果发现,墓碑倒塌主要因为底部水泥粘接处老化、不牢固,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加上连日下雨,泥土变重、侧压力增大,最终导致了意外。
法院认为,本案系构筑物倒塌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规定,构筑物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其能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本案中,阿东全程负责业务联络和收款,阿南具体负责施工,二人分工协作、共享利润,应认定为案涉墓碑的共同施工方。
关于责任比例,法院认定,墓碑存在质量缺陷是倒塌的主要原因,作为施工方的阿东、阿南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同时,墓地堆土由阿明自行完成,下雨天气系诱因,可酌情减轻施工方责任。综合全案,酌定两被告对阿明的损失承担 70% 的赔偿责任,即共同赔偿 158346.73 元(阿南已付的 10000 元予以抵扣),阿明自身承担 30% 的责任。
一审判决后,两被告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法官说法:施工质量与祭扫安全需双重视
承办法官指出,本案中的主墓碑及围护墙属于构筑物。阿东、阿南作为实际共同施工人,需对施工成果的质量缺陷致人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经鉴定,施工质量问题是导致事故的主因,故二人存在主要过错。同时,祭扫人对于天气变化、周边环境风险也应尽到安全审慎注意义务。
法官提醒,清明祭扫是传统礼俗,但安全之弦不可松。墓主后人应依法依规加固修缮墓碑基座,及时排查材质松动、开裂等隐患,防止因雨水冲刷、土体挤压导致碑体倾倒。祭扫时切勿攀爬、倚靠墓碑,应远离老旧危碑与陡坡湿滑地段,文明有序祭扫,防范事故发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