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理一烈性犬撕咬牵绳小狗,大狗主人拒道歉,嚣张称“我的字典里没道歉这词”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6年04月28日 02:39:25

云南大理牵绳小狗被烈性犬咬伤,犬主拒道歉? 警方:确接到报案,人员受伤情况暂无记录

近日,一段“云南大理女生牵绳遛狗时被烈性犬咬伤,对方犬主拒绝道歉”的视频引发关注。

据视频内容显示,小飞(化名)在自述中称,近日某晚 8 点半左右,她与朋友带着自家宠物犬在云南大理龙龛码头路边行走时,一只未合理合规佩戴嘴套的恶犬突然冲上前,咬住她的小狗不放,持续时间一分多钟。小飞(化名)试图救狗,用手掰开狗嘴,缠斗过程中自己也被恶犬咬伤。事后,她要求遛狗女子道歉,遭到对方拒绝。

大河报《看见》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当事人,截至发稿未得到回应。

据南国早报报道,小飞(化名)曾告诉记者,涉事大狗品种疑似美国恶霸犬,自家小狗为长毛腊肠犬,双方体力悬殊。她要求遛狗女子道歉遭拒,对方称“在我的字典里没有道歉这个词”后离开。小飞(化名)称,自己和宠物狗的医疗费用已花费 6000 余元,小狗仍在住院,她已提交证据报警。

4 月 27 日上午,《看见》记者致电大理市公安局古城派出所核实了解情况。 该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接到了一起发生在 4 月 21 日的关于“宠物狗被咬伤”的报案。该工作人员称,出警记录显示“ 4 月 21 号有一起宠物狗被咬的报案,不是人被咬”。至于案件进展,其表示“值班人员没有权限查询”。

记者随后就相关法律问题咨询律师。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斐然与河南通参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举在分析此事时均认为,大型犬的主人可能已涉嫌多重违法。

两人一致指出,若涉事犬只为烈性犬,犬主将面临严格的法律责任。林斐然律师援引《大理市城镇养犬管理办法》表示,城区禁止饲养烈性犬,即便饲养也须戴嘴套和束犬链;而刘鹏举律师则表示“已非素质问题,而是对公共安全的公然违法”。

在法律后果上,林斐然提到,根据新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89 条,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致人伤害,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者可拘留;“对于这种态度恶劣的狗主人,直接拘留最合适,甚至应该没收犬只。”刘鹏举进一步补充,若致人重伤或死亡,犬主还可能被追究刑责。

关于赔偿,两人均认为民法典第 1247 条适用最严格的无过错责任,犬主须全额承担医疗费、误工费、宠物治疗费等。林斐然建议受害者保留现场画面、医疗票据、目击者联系方式等证据,必要时提起民事诉讼;刘鹏举则建议报警时明确指出“违规饲养烈性犬”违法,同步向城管举报,“若调解无效,应毫不犹豫地起诉”。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