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涉马思纯争议文章,新氧医美道歉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6年06月13日 11:24:22

医美平台新氧的公众号因使用《马思纯,享年37岁》作为文章标题引发争议后,正式做出道歉。

6月12日,新氧医美APP在社交平台发布致歉声明称,6月11日,“新氧”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马思纯,享年37岁》。文章标题引用自马思纯女士此前一次公开采访中“为自己写讣告”的人生思考环节,但标题脱离语境、用词严重失当,造成了歧义,对她本人和家人构成严重冒犯,也惊扰、误导了她的粉丝和广大网友。

“我们向马思纯女士郑重道歉,向她的家人和粉丝道歉,向所有被这个标题惊扰的朋友道歉。对不起。一个如此不妥的标题能够通过流程对外发布,说明我们的审核机制出现漏洞,主要责任在管理层。”新氧医美方面称。

新氧医美已经并将继续落实以下事项:涉事文章已第一时间删除,并已排查全平台历史内容;全面升级标题及内容多级审核机制;公司已启动内部复盘与追责。

新氧医美还称,“马思纯女士在那次采访中坦诚分享了对生命的思考,这份坦诚理应被认真、体面地对待,我们的标题辜负了它,这是我们最需要反省的地方。”其并再次致歉。

值得注意的是,马思纯方已经对新氧医美进行了起诉。

据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的案件简讯:2026年6月12日,马思纯女士(下称:委托人)委托本律师事务所针对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之认证、运营主体启动人格权(名誉权、肖像权)维权诉讼程序。

根据委托人向本律师事务所提供的证据,微信公众号“新*”(微信号:s********1)为了博人眼球、流量变现,恶意将委托人在采访中的文学隐喻表达掐头去尾、恶意篡改,炮制“讣告式”标题,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名誉权的侵害。同时文中还使用了委托人多张肖像图片,配以大量商业广告语,利用委托人的名义、形象推广医美产品,已涉嫌构成对委托人肖像权的侵害。

本律师事务所已受托将上述账号的认证、运营主体起诉至法院,要求相关主体向委托人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法律责任。现已完成立案材料的递交工作。附图为案件材料递交法院截图。

这不是新氧第一次发表涉马思纯的争议文章。2021年3月23日,新氧还发表了一篇题为《扒一扒马思纯那个垃圾成精的新男友!!!》的文章。

2023年5月,新氧向张哲轩致歉称,因前述文章引用网络上的帖子,而引用该部分帖子时,公司未对帖子中爆料内容予以查证,故客观上加大了对张哲轩负面信息的传播范围。“现该文章已被我司删除,且我司已不再运营此公众号,就文章对张哲轩先生造成的困扰和不利影响,我公司在此向张哲轩先生赔礼道歉用以消除影响!请谅解!”

新氧此前还曾向多位明星道歉。在新氧公众号中搜索“致歉声明”,可查询到其分别对林志玲、袁莉、毛晓彤、徐冬冬、胡曼钰以及JUR品牌进行过致歉。

该公众号的认证企业为“海南一线大咖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App显示,该公司多次因名誉权纠纷、肖像权纠纷等被起诉。

红星新闻此前报道,据不完全统计,自2016年10月以来,共有90余位明星因“网络侵权责任纠纷、肖像权纠纷”起诉新氧,原告方包括李小璐、秦岚、许魏洲、蒋勤勤、张含韵、鹿晗、华晨宇、鞠婧祎等。

2021年10月,新氧通过微信公众号“新氧健康在线”发布道歉声明,针对“使用明星照片引起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事做出回应。

新氧表示,新增开庭公告信息均为针对新氧运营公众号文章中使用明星照片引起的网络侵权责任纠纷,目前已经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和解,并将全力配合北京互联网法院的相关工作。当前案件还在诉讼程序,新氧对所有当事人造成的困扰表示歉意,未来将全面接受批评和指正,坚决整改。

公开资料显示,新氧公司成立于2013年11月,2019年顶着“互联网医美第一股”的光环在美上市,估值达30亿美元。新氧旗下的新氧美容App和新氧网是美容整形社交和电商平台,提供整容、微整形、激光美肤的在线交流问答、点评和特卖服务。

新氧发布2025年第四季度及全年财务业绩报告显示,2025年,公司总收入为15.23亿元,2024年同期则为14.67亿元;归母净亏损为2.42亿元,而2024年则为亏损5.90亿元。

其中,新氧2025年四季度总收入为4.61亿元,较2024年同期的3.69亿元增长24.8%,主要归因于品牌医美中心的业务扩张。其医美诊疗服务收入达到2.48亿元,同比增超205%,收入贡献首次超过总收入的50%。2025年四季度净亏损为1.09亿元,而2024年四季度则亏损6.08亿元。

截至美东时间6月11日收盘,新氧股价为1.970美元,市值为1.98亿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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