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违规处理决定公告。
经查明,2025年11月14日,张勇操作无锡名思汇智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海南慧定思网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在bu2602P2650合约实施事先约定的相互交易、转移资金的行为。上述行为已构成《上海期货交易所违规处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违规行为,依据该办法第三十二条,本所决定:1.给予无锡名思汇智、海南慧定思、张勇通报批评处分。2.责令改正,给予无锡名思汇智、海南慧定思、张勇自收到违规处理决定书次日起暂停开仓交易12个月的处分。
相关违规处罚决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