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兼职后“被当老板”名下公司难撤销,大学生诉深圳市场监管局案一审开庭

近日,多名山西工程职业学院的学生向澎湃新闻反映称,他们在2020年曾参与过一次网络兼职,没想到4年后突然发现自己竟成为几家深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等。
澎湃新闻注意到,这些企业多数处于经营异常状态,有的还曾开过数十万元的发票。受此影响,这些大学生在求职、考公、创业等方面分别遭遇了政审、征信受阻的情况。
涉事的大学生陆续开展维权。其中两名学生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宝安监管局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其企业登记中的法定代表人、监事等身份。
2025年6月24日上午,上述系列案件在深圳盐田区法院开庭。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案件未当庭宣判。
王禹发现,线上兼职后,自己名下多了3家深圳公司,任法定代表人等职务。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供图
线上兼职埋下的“暗雷”
2020年12月,山西工程职业学院大一学生王禹经同班同学郭辰介绍,添加了微信昵称为“小姐姐”的网络兼职中介(下文简称为“兼职中介”)。该中介的朋友圈中长期发布各类线上兼职任务,其中一条标注了“国税项目”“零风险”等字样的任务广告,吸引了王禹等同学的注意。
该名中介承诺,任务安全可靠,且耗时短、操作简单。在她的引导下,王禹与同班同学郭辰、董越、光闵相继参与了这一项目,通过人脸识别和电子签名仅花几分钟便完成了这项“兼职任务”。
2020年12月20日,王禹收到兼职中介转账的150元报酬。“之前也有同学跟着这个中介做兼职,没出现过什么问题,所以也没有多想。当时这个任务真的很简单,没有什么烦琐的步骤,就记得让我们刷脸签字了。”王禹表示。
澎湃新闻于2025年6月逐一询问涉事学生当时的细节情况,这些学生均表示因当时仅视其为普通兼职,未留存聊天记录,对中介真实身份、所属公司等关键信息一无所知,目前也联系不上了。
2024年下半年,曾经参与过类似网络兼职的王禹外校好友贾墨在自主创业办理公司注册时,被告知其名下公司税务异常。经查,贾墨名下存在2020年12月注册的个体工商户“深圳市宝安区展格磊广告部”,其被登记为经营者。为解决税务异常问题,贾墨委托中介公司异地帮办注销手续,花费约1500元。
涉事兼职中介的朋友圈中发布了多条“动动手指即可获得零花钱”的“任务”。
在贾墨的提醒下,王禹开始警惕起来。通过天眼查,他发现自己名下也有三家深圳的市场主体,注册时间均集中于2020年12月21日—22日,分别为颂乐源深圳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深圳市宝安区威鼎特信息咨询部(经营者)、荣仁正深圳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工商信息显示,该三家主体均处于存续状态且被列入经营异常。
王禹进一步通过深圳税务APP查询发现,颂乐源深圳建材有限公司和深圳市宝安区威鼎特信息咨询部,于2020年12月22日-24日间累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近58万元。
与此同时,董越接到王禹的提醒后,发现自己名下也存在四家深圳的市场主体,注册时间同样集中在2020年12月。其中,深圳市集仟道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深圳市宝安区天道斯运输部(经营者),在2020年12月19日—23日期间累计开票超60万元。
董越、王禹等涉事学生回忆,兼职中介在沟通中仅以“任务对接人”身份出现,从未透露所属机构或上级委托方信息。2024年,学生发现名下异常企业后追问中介,才获推一个昵称为“乐小天”的微信账号。
董越提供的2024年9月25日的聊天记录显示,该兼职中介称“之前都是‘乐小天’对接的,具体流程我都不清楚”。之后,学生们虽成功添加“乐小天”,但其仅回复“都过去很多年了,我自己也不太清楚”,此后无论学生如何追问,均未再得到任何回应。
一同学名下公司被查出开具发票27万余元。
就业征信遇危机,撤销维权亦困难
“本来打算考公,现在因为名下企业异常,政审根本过不了。”王禹透露,其专升本后本计划参加公务员考试,但现因异常记录只能放弃。其好友贾墨之前的创业计划同样受阻,在注册新公司时因税务异常搁置。
更令几位学生担心的是,根据深圳税务APP显示的开票记录,他们怀疑名下市场主体涉及虚开发票。王禹和董越担忧,自己作为市场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者,此类风险可能导致个人征信受损,“不敢跟家里说,怕他们担心。”
2024年10月29日,王禹和同样遭遇的3名同学一同向山西工程职业学院所在地派出所报警。据董越提供的录音材料,民警以报案人“主动参与兼职、无直接经济损失”及“公司注册地在深圳,不属于本地管辖”为由不予立案,建议通过司法诉讼或联系深圳市市场监管部门解决。
报警无果后,董越和王禹尝试咨询异地代理注销服务。“我微信上联系到一个代办中介,问了一下注销一个公司费用约为6500元,我(名下)四家加起来所需费用要18000元。”董越表示,承担不起这个费用,也担心二次被骗。
2024年11月,四人通过深圳12345热线投诉,案件转至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该局答复“经调查,因你提出撤销的登记是经过登记机关的‘刷脸’实名认证后取得的,且经商事登记系统核实,该次登记的实名认证视频确属你本人拍摄。根据《市市场监管局关于撤销冒用他人信息取得商事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暂不符合撤销商事登记的受理条件,我局决定不予撤销。”
2025年6月23日,澎湃新闻致电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该局信用监管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撤销登记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被骗代理’证明,仅凭个人陈述无法推翻实名认证效力。”
该工作人员透露,此前也有类似的案件发生。部分受害者声称因“被诱导进行实名认证”注册公司,但单纯的“不知情”不足以推翻登记,仍需要公安机关出具相关证明。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答复称,撤销登记需公安证明。
起诉市监局请求撤销登记,已开庭
2024年12月,王禹和董越向深圳盐田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宝安监管局起诉至法院,请求撤销涉事市场主体登记。
在行政起诉状中,王禹和董越复述了自身遭遇。他们称,2020年12月,两人在参与网上兼职时,因第三人刻意隐瞒登记实情等关键信息,成为多家市场主体的法人、监事和经营者。他们称,“从未参与过相关公司的任何经营活动”,并以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等作为身份被冒用的证据。
王禹和董越认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宝安监管局在登记环节,没有尽到审慎审查的义务,故而诉诸法律,请求法院依法裁判,纠正错误登记。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宝安监管局提交的答辩状中,两机关均援引《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第九条、第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等,强调登记机关仅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即核查材料是否齐全、形式是否合法,而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
宝安监管局在其中一份答辩状中表示:“申请人应当对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商事登记机关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强调原告已通过实名核身验证,且申请材料均有数字签名,以此证明原告对登记内容知情且认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其中一份答辩状中指出:“原告作为成年人应当对自身行为负责,其主张不知情但未提供有效证据”,同时强调登记机关 “已尽法定审查义务”,行政行为事实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合规。
2025年6月24日,该案一审开庭。澎湃新闻记者获悉,双方围绕企业登记程序的合法性展开辩论,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法官宣布休庭,未当庭宣判。
“我们只是想证明,当年那个几分钟的扫码,不是我们自愿成为‘法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王禹说。
事实上,这四名大学生的维权困境并非个案。澎湃新闻在社交平台以 “兼职被骗注册公司如何处理”“异常企业如何注销”等关键词检索发现,有不少相关求助帖,涉及在校大学生、全职宝妈、外卖小哥、家政服务人员等不同职业人群。
关于如何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监管局的工作人员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提醒,应避免随意进行人脸识别操作,因为此类操作很可能被不法分子用于违法用途。
大学生碰到类似兼职如何避免及维权?福建嘉禾嘉律师事务所律师黄舟雄向澎湃新闻表示,对类似情况保留证据至关重要,“在涉及兼职操作时,务必先弄清楚具体要求,不轻易提供个人身份信息、手机号码等,对于中介提出的要求,最好留存书面或聊天记录等证据。”
此外,黄舟雄提醒,不要轻信“天上掉馅饼”的好事,谨防因贪图小便宜而陷入法律风险。
(本文受访学生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