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将迎强制性国家标准,工信部公开征求意见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5年09月17日 17:27:20

9月17日消息,界面新闻从工信部官网获悉,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智能网联汽车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已形成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1月15日。

组合驾驶辅助(2级驾驶自动化)系统是指在其设计运行条件下持续地执行动态驾驶任务中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且具备与所执行的车辆横向和纵向运动控制相适应的部分目标和事件探测与响应能力的硬件和软件所共同组成的系统。

相关数据显示,新能源汽车组合驾驶辅助技术(L2级)搭载率超过50%,且预计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装配率仍将持续提升。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渗透率的逐步提高,在改善驾乘体验的同时,也由于系统能力不足、驾驶员错误使用系统等原因导致了一系列交通事故,引发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为保障组合驾驶辅助系统能够正确响应复杂多变的真实交通情况及使用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标准不仅对功能边界、能力阈值、产品设计等方面提出安全要求,也对设计与开发流程、风险管理等提出安全保障要求,形成“系统安全能力”与“安全保障要求”的双重防线,实现对于系统安全的综合保障。

标准对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提出数据记录相关安全要求,以保证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可以真实和准确地记录车辆运行过程中的关键数据,通过数据支撑场景回溯,从而进行事故判定及原因分析。

组合驾驶辅助系统的安全运行,需要驾驶员作为驾驶主体始终参与执行动态驾驶任务。因此,标准提出了使用说明、驾驶员培训、驾驶员状态检测、系统禁用等安全要求,以减少驾驶员对系统的“误用”支撑提升道路交通安全。

同时为避免驾驶员频繁脱离动态驾驶任务执行,长期不按规定使用系统进而增加安全风险,标准明确要求由于驾驶员脱离导致系统执行风险减缓功能,或者发生了一定次数的手部脱离或者视线脱离后,应在一定时间内禁止使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

此前8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和工信部就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提到,企业在组合驾驶辅助系统或功能命名及营销宣传中,不得暗示消费者可以视其为自动驾驶系统、具备实际上并不具备的功能;企业未经备案不得开展OTA升级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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