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逾期,银行“悄悄”划走全部养老金?专家:须预留生活费

博主:fm5i0dxdb2j0考研资深辅导 2026年03月14日 01:12:25

21 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郭聪聪

近期,多位借款人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反映,个人贷款出现逾期后,银行在未经法院立案、也未通知本人的情况下,直接扣划了其名下其他账户的资金。其中,还出现了养老金账户被划扣的现象。

今年 65 岁的吴先生告诉本报记者,他是一位退休职工,每月依靠社会保障卡(兼工资卡)领取养老金。2025 年起,吴先生发现账户每月到账的 3626 元养老金被银行全额划走用于抵债,经查询,扣款用于偿还其多年前的一笔个人贷款。多方交涉无果后,吴先生至今已被累计扣划 4 万余元。

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周女士身上。她并非直接借款人,而是为朋友的贷款提供了担保。朋友逾期未还后,银行从其养老金账户中扣划了部分资金。" 我知道担保有风险,但没想到会直接划扣养老金。如果早知道这样,我会更慎重地考虑担保的决定。" 周女士说道。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经多方了解发现,在借款人签署的贷款合同中,通常会包含 " 借款人逾期时,银行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欠款 " 的条款。一边是银行的合同条款和与债务追索权,一边是扣划程序合规与退休人员的基本生存保障,银行对于逾期欠款的划扣权边界问题,再度引发社会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关注。

对此,多位行业专家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借款人逾期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本人与银行之间的直接借贷;第二种是因担保责任或通过第三方机构借款所产生的债务。

对于个人借款逾期的情形,依据合同条款,银行确实有权处置借款人其他账户资金,但银行在签订合同时需对该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在实际扣划时也应当履行通知程序;而对于因担保或第三方机构借款产生债务的情形,银行则须经过法院判决程序,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后方可申请强制执行,不得自行扣划。

专家同时强调,无论哪种情形,养老金都不同于普通存款,具备社会基本保障功能,原则上应为退休人员预留基本生活费用,以保障其基本生存权益。

针对借款人反映的其他账户资金被划扣偿债的问题,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咨询了多家行业人士及业内专家。

一位个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借款人签署的贷款合同中,通常会包含 " 借款人逾期时,银行有权从其在银行开立的所有账户中扣收欠款 " 的条款。

他向记者展示了这类条款的通常表述:" 借款人逾期时,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在本行(含分支机构)开立的所有本外币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于清偿贷款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该工作人员补充道,这一条款通常出现在借款合同的第二部分," 这是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就已确认的内容,银行的操作也是基于合同约定进行的。"

那银行扣划需履行何种程序呢?这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借款人本人与银行之间的直接借贷;第二种是因担保责任或通过消费金融平台等第三方机构借款所产生的债务。

北京声驰律师事务所于庆律师分析指出,对于个人借款逾期的情形,依据合同条款,银行确实有权处置借款人其他账户资金。但他同时强调,银行在签订合同时需对该条款履行提示说明义务,在实际扣划时也应当履行通知程序。

" 银行与借款人签订的贷款合同多为格式合同,这类条款属于与借款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方式提示对方注意,并按要求予以说明。" 于庆分析道。

对此,有借款人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签约时工作人员主要介绍了贷款金额、利率和还款期限,对扣划权条款是否提及已没有印象。" 合同内容很多,签字时也没注意到这一条。"

另一家银行负责贷后催收的工作人员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称:" 贷款合同是法律文件,双方都应遵守。扣款不是为了为难客户,而是为了追回应收款项。"

另一种情况是,因担保逾期或消费机构贷款产生的对第三方的债务。北京大学硕士生导师王红英指出,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若要扣划借款人或担保人账户资金,必须经过法院判决程序,在获得生效法律文书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不能自行扣划。

事实上,法院此前已有相似案件的判决。

2024 年 11 月,借款人孙先生突然收到一条 16000 元存款被扣划的银行短信。原来孙先生 2009 年在该银行申请过一笔 10 万元贷款尚未清偿完毕,银行依照借款合同约定扣划了其在该行的其他账户存款。

孙先生随即与银行沟通要求退还,未获理会后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借款合同明确约定贷款人可从借款人任何账户中划收款项,该条款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合同中对抵扣期限并无明确约定,因此银行扣款符合合同约定,依法予以支持,驳回孙先生的诉讼请求。

这一判例表明,在合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司法裁判实践对银行划扣普通账户资金的行为是予以认可的。

相较于普通银行账户资金被划扣,退休人员养老金账户被全额划扣、冻结的情况更受关注,其背后的法律边界与权益保障问题也引发热议。

被扣划养老金偿债的吴先生向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反映:" 当时贷款确实是我签的字,但现在退休了,全靠养老金生活。银行之前没有任何通知,也没见到法院的判决书,养老钱全部被划走了。这让我对银行的操作程序产生了疑问。" 他的遭遇并非个例,多位受访者表示,养老金是晚年生活的主要经济来源,一旦被全额划扣,基本生活将失去保障。

在有借款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养老金是否可以被扣划、冻结?扣划额度多少?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就此采访了多位专家。

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叶淼对 21 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指出,养老金属于基本生活保障性资金,法律上有一定保护,原则上不能被银行直接扣划。即使进入执行阶段,法院通常也会保留基本生活费用。

于庆从法律规定及法院处理意见的角度解释道,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尤其是最高人民法院在 2014 年针对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问题的复函中,表达了针对该问题的处理意见,即被执行人应得的养老金视为其在第三人处的固定收入,属于责任财产范围,人民法院有权冻结、扣划,但在冻结、扣划前,应当预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必须的生活费用。

对于预留费用的额度如何确定,王红英认为," 预留费用不仅要参照当地最低生活标准,还需结合退休人员的身体状况,保障其高血压、高血糖等基础疾病的每月必要医疗开支;同时,对于退休人员需扶养的无收入直系亲属,如老人、孩子等,也应预留相应的基本生存保障费用。上述生活、医疗、扶养三类费用的具体标准,需与债权人协商确定后,方可扣划。"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养老金账户的执行已有相关裁判案例。以一起典型案例为例,刘先生是一名企业职工,退休后本可安享晚年,未料多年前曾为他人一笔 390 万元的贷款提供担保。如今该笔贷款出现逾期,银行遂将刘先生等担保人诉至法院。法院据此作出生效判决后,银行申请强制执行,并于 2024 年 6 月依法冻结了刘先生的养老金账户。

刘先生对此提出执行异议,称该账户是其唯一生活来源,家庭生活极其困难,请求法院停止执行。但法院审查后认为,虽然冻结了刘先生的养老金账户,但已为其保留了必要的生活费,仅对余额部分进行冻结、扣划,此举符合法律规定,遂驳回其异议。

可以看到,法院在执行养老金时,采取的是 " 预留生活费后执行余额 " 的处理方式。于庆对此提醒,若银行在扣划时未预留必要生活费,借款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返还多扣划的资金。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