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研新增专业捡漏的可能性大吗(高校怎样开设新专业)

不一定,如果运气好,竞争可能会小一些:新开设硕士点的专业通常不算太热门,考试题目的难度可能不大,录取分数线也可能不高。但如果运气不好,相关信息可能会很少:几乎没有备考资料可供参考,也没有学长学姐可以咨询。此外,由于大多数院校会在9月份发布招生简章,因此相比于那些已经招生多年的院校,复习的时间也会更短。最终是否选择报考新增硕士点,还需根据个人具体情况来做决定。
### 一、申报方式
普通高等学校的新增本科专业、第二学士学位专业、调整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或修业年限、拟撤销专业等工作,需在7月17日至8月31日期间进行备案或审批申请。
具体而言,高校申请设立《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的国家控制布点专业(专业代码后带K标识)以及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以下简称目录外新专业),需统一在教育部网上服务大厅(网址:zwfw.moe.gov.cn)进行审批。
除上述两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包括已批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专业补充备案)、调整专业学位授予类别或修业年限,以及申请撤销专业的工作,则应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与服务平台(网址:gdjy.moe.edu.cn)进行备案。
### 二、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应积极服务于国家战略和地区经济发展需要,不断优化专业结构,设立符合其办学定位和特色的专业。鼓励有条件的重点高校面向基础学科领域、国家战略重点领域、新兴产业领域、冷门紧缺领域、民生急需领域等增设专业。对于就业率极低且不符合社会需求的专业,高校应审慎增加并适时调整减少。同时,从严控制艺术类专业的设置,高校申请增设艺术类专业时必须符合自身的办学定位,并将其纳入正式公布的学校事业发展计划中(需提交相应文件作为附件)。
(二)支持高校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对现有专业进行升级整合,培育跨学科融合的新兴专业。增设目录外新专业前应充分论证,专业名称应当科学规范,与目录内的已有专业有显著区别,具备一定的前瞻性,避免简单的叠加或过于狭窄的范围。
(三)高校增设专业需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简称国标)的基本要求,参照国标规定科学合理地制定人才培养方案,配备充足的师资力量、教学设施和实习基地,确保方案切实可行,保障专业建设的质量。
(四)对于停招不足五年或仍有在校学生的专业,高校可以在妥善安排拟调整专业的在校生培养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撤销备案。对于停招五年及以上且不再有在校生的专业,平台将发出撤销预警通知,相关高校应及时完成撤销备案手续,主管机构也应做好形式审查。
(五)各级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应加强省级统筹和业务指导,结合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引导有关高校增设急需紧缺专业,并防止过度重复设置“过热”的专业。各地应在7月31日前向平台提交本地区的急需紧缺专业和就业率较低的专业清单,以便辖区内的高校优化专业布局。主管部门还应对新增专业进行形式审核,及时向不符合要求的高校提出反馈建议。
### 三、申报程序
(一)校内审议和公示。高校依据经济社会的发展需求、本校的专业发展规划及师资状况、办学条件等因素,严格评估拟新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并制定相应的人才培养方案。校内专业设置评审委员会对拟新设专业、拟调整专业、拟撤销专业进行审议并出具审议报告。所有关于新设、调整、撤销专业的申报材料及其审议结果应在校园网显眼位置公示至少一周,并接受监督举报。只有公示无异议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后续流程。
(二)网上申报。8月31日前,各高校指定专人分别登录大厅和平台,按网上指引填写并导出专业设置申请表,经校领导签署并加盖公章后,与校内审议意见一同扫描上传。
(三)网上公示及反馈。高校所报新增专业的材料将在大厅和平台上公示一个月,期间我司将组织专家进行线上评议。高校可通过系统查看公示详情和评议意见,并对公示期内收到的意见作出回应。
(四)正式提交材料。截至10月25日之前,高校的上级管理部门需通过平台提交正式的申报文件及相关表格(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备案专业)申请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第二学士学位专业)申请汇总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审批专业)申请汇总表》、《撤销专业汇总表》等)。涉及医学类、公安类等特殊专业的外部意见函件扫描版,也可由高校主管部门代为上传。